朝外地区启动禁烟举措 公共场所吸烟者将按规定受处罚
发表时间: 2015-05-29 来源: 北京朝阳文明网

  目前,朝外街道已全面开启禁烟工作,目前街道已向机关单位,辖区企、事业单位发放禁烟通知、宣传材料,规定行政机关区域、辖区企、事业单位室内或车棚等公共场所严禁吸烟。

  为做好禁烟工作,朝外街道机关首先以身作则,据综合办公室主任张辉介绍,街道机关已成立控烟领导小组,设立管理和监督巡查员,由物业管理公司配合办公室承担此项工作,对机关办公楼所有无烟区域进行监督管理,划片包干、分段管理、落实到人。

  机关办公楼庭院公共区域及自行车棚、藤萝架区域,地下一层食堂整体公共区域和库房,办公楼服务大厅及各楼层东、西两侧通道、楼梯、卫生间、水房、大会议室都属于禁烟区域。

  街道在禁烟过程中会在禁烟区域和机关显著位置张贴禁烟标识。任何人有权要求和规劝吸烟者在“禁止吸烟区”停止吸烟,对经警告制止无效的吸烟人员可及时上报物业部门,做好第一时间影像取证,协调管理部门和相关执法部门依据《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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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即将正式实施,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室内环境、室外排队等场合禁止吸烟。违者将被罚最高200元!可打12320电话举报。《条例》中规定的这些内容,您知道吗?

  北京市禁止吸烟场所范围

  室内禁止吸烟场所: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内区域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内。

  室外禁止吸烟场所:幼儿园、中小学校、少年宫、儿童福利机构等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场所;对社会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体育场、健身场的比赛区和坐席区;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

  市政府根据举办大型活动需要,临时划定禁止吸烟的室外区域。

  违反《条例》的处罚与执法

  个人:个人不得在禁止吸烟场所和排队等候队伍中吸烟;在非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应该合理避让不吸烟者,不乱弹烟灰,不乱丢烟头。违者由市或者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0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处200元罚款。

  经营者:禁止吸烟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对在禁止吸烟场所内的吸烟者不予以劝阻,由市或者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赞助:违反禁止“各种形式的烟草促销、冠名赞助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未成年人:烟草制品销售者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的,由烟草专卖部门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销售:通过自动售货机销售烟草制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网络:通过信息网络非法销售烟草制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对吸烟者的劝阻和投诉

  上前劝阻:其实,在公共场所面对陌生人吸烟,还有很多人不愿意直言劝阻,担心引发冲突。市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公众还可以要求该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劝阻吸烟者停止吸烟,或者向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投诉举报。

  取证处罚:对于多次被举报的场所,相关部门可到现场通过调取录像等手段取证,如果发现确有吸烟者,将会依据控烟条例,对场所的经营管理者进行处罚。

  电话投诉:市民发现有人在室内公共场所吸烟怎么举报?市卫生计生委表示,全市设立统一举报电话12320,市民也可关注“无烟北京”进行投诉。

  拍照上传:市民再发现有个人或公共场所部门有吸烟行为,可以打电话12320投诉,也可以直接拍照,发到“无烟北京”微信公众号上。(朝外街道)

责任编辑: 昝海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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