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摄影/朝阳报 张天一
机动车在斑马线前礼让行人是交通法规的规定,是所有机动车驾驶人应该遵守的准则,也是文明素质的体现。可记者走访朝阳多个路口发现,机动车与行人抢行现象依旧严重。即日起,所有驾驶员要注意了,以后凡是人行横道前没礼让行人,一脚油门冲线的,交警会毫不留情地开一张200元罚单并记3分。
日前,朝阳交通支队针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以及非机动车在路口停车越线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
专项整治严查“不让”车辆
7月12日早8时30分,艳阳高照。大望桥下车流如注,行人交织。朝阳交通支队交警郝奉坤和同事付长远早早来到桥下,准备集中整治。京通快速与西大望路交汇的十字路口,每天早晚高峰都会有上万人流量,汽车与行人的“交锋”每天都会上演。
当自东向西方向的人行道由黄变绿时,几十位市民脚步匆匆,奔向马路对面。此时,右转的车辆也紧随其上,打头阵的黑色尼桑很守规矩,停在斑马线前纹丝不动,而后面的一辆白色大众显然有些“等不起”了,竟一把轮掰了出来,从前面的尼桑车前绕过,直接从人群中穿过,吓得行人赶紧立住。
“把白色大众拦下来!”郝奉坤记录仪全程录像,并从对讲机里发布指令。几名辅警配合付长远将大众速腾拦停。现场民警录像取证后,很快示意车主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对于交警的指令,该男子觉得很纳闷,不知道自己哪里出了问题。“我没觉得自己违规啊,没有乱停车也没有闯红灯,是因为没有打转向灯吗?”
当郝奉坤告诉其是因为没有“礼让行人”而违反了交通规则后,男子先是一怔,随后辩解并没有抢行,直到看到记录仪才缄默不语。交警对男子进行教育后,现场作出200元、扣3分的处罚。截至上午11点,共有9名车主因“不礼让行人”吃了罚单。
机动车抢道时有发生
记者随后来到双井桥路口,30分钟的时间里,记者粗略一数,发现有32辆机动车并没有礼让行人,在经过路口时没有减速。即便行人已经迈出了前进的脚步,有的车辆还继续向前开,几乎是贴着行人快速驶去。毫不夸张,几乎当每一个非机动车道亮起绿灯时,都会有右转的车辆“见缝插针”。车辆行驶经过斑马线时,遇到行人能够踩住刹车,礼让行人的着实不多。
针对礼让行人的法规早已出台,可多年来养成的“人让车”习惯一时难以改变。记者在路口随机采访了几名行人,对于“人让车”的现象,大多数人表示自己早已经习惯,因为很少有汽车在斑马线上停车避让行人,反而都是鸣喇叭示意行人避让,为了自身安全着想,大家都会让车先过。
一位驾龄超过10年的司机齐先生说,开车这么多年,很少在斑马线前停下车礼让行人通行,有时候情况紧急确实需要停车,后面的车辆还会一直按喇叭催促。
路口事故抢行是主因
路口是各道路、人流、车流的交汇点,路口设立的交通信号灯虽然能够指挥、规范各交通参与者安全、有序通行,但在“右转弯机动车遇行人按灯通行”等一些复杂路况情况下,则需要驾驶人遵守相关让行法律规定,保障行人安全过街。
朝阳交通支队交通科工作人员何磊介绍,作为交通汇流点,常常出现人流、车流汇集的状况,如果机动车不减速慢行或停车礼让行人,无论是采取快速通过或绕行行人,都会因行人的不当应激举动进而引发交通事故。“我们做过统计,市区里三分之二的死亡事故发生在路口,其中抢行、不礼让行人是主要原因。”
“机动车驾驶人在行经人行横道时,遇有行人通过,要停车让行人先通过;在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路口时,要避让行人通过。”何磊提示,尤其是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或是车辆在右转弯时,广大驾驶人应更为注意观察瞭望,因为在行人在斑马线上行走尤其是按灯通行时,一般警惕心会有所放松,加之部分行人认为机动车会主动避让自己,进而出现与驾驶人与行人同时“争抢路权”的状况发生,进而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记者从朝阳交通支队了解到,仅2016年因机动车遇人行横道时未减速行驶或停车让行的事故达37起,死亡18人。
行人也应遵守规则
“每天早晚高峰的时候,不少人也不管红灯绿灯,迈着步子就往前走。”对此,在东大桥路口上班的文明引导员王师傅一脸无奈。
王师傅告诉记者,即使非机动车道变成了红灯,一部分人也毫不理会,硬生生得贴着机动车过去。“本来是正常通行,最后还是得踩上刹车,一个绿灯根本过不去几辆。”
王师傅说,就在上个月,他亲眼看见一个小伙子由于闯红灯,没有注意到右转的小轿车,差点被撞了出去。“现在想想都害怕,什么事就那么着急啊?”
如今,不少路口都有了围栏,每当红灯时,文明引导员便负责将围栏拉出挡住非机动车前行,直到绿灯再打开。可这依旧拦不住那些“急主儿”,“有的人干脆直接上了步道,照样一个劲儿往前窜。”王师傅呼吁,行人也要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为北京的交通贡献一份力量。
交警呼吁 宁等三分不抢一秒
一直在执法一线的交警曹明告诉记者,事实上,抢行过去相比依法礼让行人,快不了几分钟的时间。“越是临近绿灯末尾或者是黄灯,越容易发生事故。”曹明说,机动车在抢过马路时,一心只想快速通过,不但车速快,而且注意力集中在前方,容易忽略从一旁通行的行人和非机动车,一旦发现往往已经来不及。
“依法礼让行人虽然可能会慢上几秒钟,但这是文明的体现,也换来安全舒心的通行环境。”在此,他呼吁广大车主别为了抢时间而忘了市民素质,一旦发生事故,后悔就来不及了。
法规链接
●机动车通过路口,转弯的机动车应当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未避让直行车辆、行人,影响或妨碍直行车辆、行人通行的,处100元罚款记3分。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遇行人通过时,应当停车让行;未停车让行的,处200元罚款记3分。(朝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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