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党的十九大代表,奥运村人民法庭党支部书记、庭长刘黎

图片来源:朝阳报


图片来源:朝阳报
简介
刘黎,女,汉族,1977年6月生,2001年12月入党,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奥运村人民法庭党支部书记、庭长。2013年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荣立个人一等功,2014年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被评为全国模范法官、最美基层法官,2015年被评为全国先进工作者、CCTV年度法治人物,2016年被评为北京市优秀共产党员。
“秉公断案时,不乏侠骨柔肠;铁面执法时,洞悉人情冷暖。”这是2015年度法治人物给刘黎的颁奖词。
2006年9月,刘黎法官调入奥运村法庭,成为一名民事法官。十余年来,她扎根基层,情注天平、管群众身边事,解百姓心中结,审结民事案件3000余件,涉案当事人8000余人,无一信访投诉。
她常说:“法官是个有灵魂、有厚度的职业,能从事法官职业,是我最大的幸福。”热爱、厚度、责任、幸福,这些看似简单的词语,从刘黎走上法官岗位的那天起,就根植在她的心中,也根植于她经手的每一个案件当中。
以公正审判推动司法进步
公正是公信的基石。不仅要让群众在每一个具体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还要善于把个案变成风向标、利剑和尺子,使司法活动成为彰显公平正义、弘扬主流价值的重要阵地。
——刘黎

图片来源:朝阳报
“只要付出真心、诚心、恒心、耐心,就没有辨不清的是非,没有解不开的恩怨。”刘黎说。
2011年5月,一对山西老夫妻将儿子单位告上法庭。原来,老人的儿子跟同事下班后在单位宿舍喝酒,后驾车外出,途中撞上电线杆,当场死亡。夫妻俩闻讯从老家赶来,以单位对员工酒后出行不加阻拦为由告到法院,要求赔偿近百万元。
开庭一了解,刘黎才知道,此前老人还多次抬着儿子的尸体横在儿子单位门前,闹得单位没法正常办公。后来单位出了一笔数目不小的安抚费,但两位老人还是坚持让法官主持公道。他们都是农民,没请律师,诉状写得很不规范,对诉讼程序更是完全不了解。第一次庭审,他们只顾抱着孩子的遗像,坐在法庭中央的地上嚎啕大哭,说“不赢官司就一头撞死在法庭上”。
“虽然他们这样扰乱法庭秩序是不对的,但我觉得还是应该了解这种过激行为背后的原因。”刘黎说。第二天中午,她专门约谈了两位老人。
一见到法官,老两口又泪流不止,老父亲拿出儿子做北京奥运会志愿者的胸卡,讲着儿子有多优秀。看到胸卡上年轻、秀气的脸,同样身为人母的刘黎瞬间体会到老两口的痛苦。整个下午,她耐心地倾听,到老两口擦好眼泪走出法庭的时候,天都已经黑了。
此后,刘黎的电话就成了老两口的热线,常常是咨询这咨询那,心里不痛快了也打过来,刘黎总是耐心地解释和开导,这样的电话不下40个。
刘黎还主动和司法局联系,帮他们聘请了一位法律援助律师,并调取了事故处理的案卷,详细查明了事故状况。
最终,依据事实和法律,刘黎驳回了两人的全部诉讼请求。虽然没有打赢官司,“不讲理又难缠”的两位老人却平静地接受了判决。离开前,老两口向刘黎深鞠了一躬,说在北京,他们遇到了好法官。
“法、理、情”解百姓心结
基层民事法官的工作就是管群众身边事,解百姓心中结。要真心理解百姓的疾苦,体谅百姓的境况。你把百姓的事当自家事办,百姓才会把你当亲人看;你真心为百姓排忧解难,百姓才会真心信任法官。
——刘黎

图片来源:朝阳报
2006年11月,刘黎刚到奥运村法庭不久,就赶上一起离婚案。庭审前夜,女当事人绝望之际选择服药自杀,被家人及时发现后送医抢救。开庭当天,气愤的女方家属来了几十个人,围在法庭门口。双方剑拔弩张,情绪激动。
快速了解情况后,刘黎先将当事男方请到自己办公室,待对方情绪平稳后,刘黎语气温和地将事情原委对他和盘托出。当听说女方此刻正在医院救治时,原本坚决要离婚的男方随即陷入沉默,久久不语。
“那一瞬间,我觉得两人间还是有感情的。”刘黎意识到调解有望。她马上询问男方提出离婚的真实原因。原来,他起诉离婚并非双方感情不和,而是认为岳父母对二人生活干涉过多。
找到了症结所在,刘黎决定调解。她马上返回法庭找到女方父母,经过3个多小时耐心细致工作,迎来满意结果:老人们承诺今后给小两口独立的空间。双方还就过往的不愉快互相致歉。
在不久前举行的北京法院首例案件专题展览中,由刘黎主审的一起离婚案件当选。案件中,妻子因遭受家庭暴力将丈夫诉至法院,请求判决离婚。此后,女方再次提交证据证明男方多次威胁女方,向法院提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
“家庭暴力的认定一直是法律上的难点,对于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司法实践更是缺乏先例。”刘黎说。法无先例可循,而舆论高度关注,直面还是回避?
面对压力和挑战,刘黎给自己定下两条原则:第一,不论外界如何关注,都不能扰乱正常的审判思路;第二,不论对男方的行为如何定性,都必须有充分的依据和足够的说服力,以彰显法律应有的立场。她坚信,法律的力量在于公正,法官的分量也在于公正。
那段时间,除了国内法和相关资料外,《联合国消除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宣言》和国外相关案例也成为刘黎的重点研究对象。“家庭暴力与家庭纠纷如何区分”、“家庭暴力的司法认定”、“举证责任的分配”等关键问题,在她的脑中反复推敲论证。
最终,合议庭在2012年修订、2013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找到了相关依据。修订后的民诉法第100条增加了行为保全的内容。“禁止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完全符合这一规定。”刘黎说。
历时一年多、经过四次开庭、多方查证,刘黎最终做出准予双方离婚的一审判决,并确认男方的行为构成家庭暴力,要求男方向女方赔偿5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审理期间,依据女方的申请,刘黎还发出了《民事诉讼法》实施后北京市首例人身安全保护裁定。
判决得到社会各界普遍认同。《民主与法制时报》称该案“因法院尊重事实和法律且具有创新性的判决,成为涉及家庭暴力离婚案件的经典判例”。美国以深度报道见长的著名杂志《纽约客》也撰文称此案为“中国里程碑式的家暴案件”,认为法院的判决对于中国反家暴立法有着深远的影响。
心系民生履行社会责任
三尺法台连着大社会,事事件件关乎大民生。法官要有大视角、大胸怀,要善于发现案件背后的社会症结,从源头上防止矛盾的发生,从根本上保障百姓的权益。
——刘黎
来广营北路在尚未建成之时,出了不少交通事故,刘黎通过司法建议,使这条“伤人之路”变成了“平安之路”。
2008年的一天,16岁的小兰放学回家,在来广营北路被一辆急速行驶的大货车撞倒,双腿截肢。因赔偿数额达不成一致,小兰的父母将肇事方诉至法院。
为加快办案进程,刘黎提前向交通队调取了卷宗,认真研究案情,并尽早安排了开庭。为了让小兰尽快拿到后续治疗费,她迅速出具判决,并在判决后积极督促保险公司和肇事方履行赔偿义务。案件审结了,但刘黎心里还是放不下,因为就在此案审理过程中,又一起恶性案件到了她的案头,一名壮年男子被撞飞手臂,事故也是发生在同一路段。
“到底这是一条什么样的路?”刘黎坐不住了,她必须去看一看。
随后,刘黎先后5次跑到这一路段,边观察,边记录,对该路段存在的风险做了全面细致地分析。她发现,来广营北路虽然没有完全建成,但车流人流量已经很大,缺少交通标志、标线控制,人车混行,直接导致了事故的发生。刘黎迅速向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发出了道路整治的司法建议。
市交通管理局对此非常重视,很快在来广营北路安装各类交通标志153面,设置人行横道11处,施划交通标志线22000米,并增派了人手参与交通维护。此后,这一路段鲜有事故发生,一条“伤人之路”变成了“平安之路”。
近几年,随着北京机动车快速增多,交通事故案件逐年上升。刘黎敏感地发现,标的额在5000元以下的小额交通事故案件增长较快。这类纠纷涉及的赔偿数额小、双方争议也不大,为什么不能协商解决,还要耗时费力地来打官司呢?
为弄清根源,刘黎专门制作了调查问卷,向100件该类案件的当事人发放,并对这100件案件的后续审理情况进行了追踪。这一调查才发现,有60%的当事人曾在诉讼前到保险公司理赔,但理赔手续繁琐,需要多次往返,即使这样也可能因为理赔条件苛刻而无法通过审核。刘黎想,如果能简化保险理赔程序,不就能给当事人省去很多麻烦吗?这对任何一个“有车族”来说都是件好事。
于是,刘黎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出司法建议。2012年1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做出函复,表示将完善车险理赔制度,建立联动工作机制,积极促进交通事故纠纷处理机制的良性运转。一个月后,中国保监会出台了《关于综合治理车险理赔难的工作方案》,就简化理赔手续、优化理赔流程及完善理赔纠纷调处机制提出了明确要求。
为了让群众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刘黎还专门利用业余时间,从上千个道路交通案件中精选素材,并组织庭里的法官编写了一本名为《身边的“法律讲堂”》的道交事故维权手册,提醒百姓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怎样保证日后理赔、怎样避免小事变大、怎样减少不必要的损失等等。在小册子里,刘黎特别写到:“做出纠纷处理提示并不是我们的目的,尊重生命、遵守法规才是我们的终极提示。”(朝阳报)
|
主办单位:北京市朝阳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电子邮箱:chywmb@163.com 联系电话:86-010-65099772 ICP 备案号:京ICP备 06033490号-1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