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家楼中心小学 六年级6班 李文畅
《独立宣言》曾有这样的表述:“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黎巴嫩诗人纪伯伦说:“大殿的角石,并不高于那最低的基石。”
我们学校就是这样的一所学校,学校给每个人提供成功的平台,让每个人绽放自己的精彩。
有一次,学校组织实践活动,由每个组的组长带领一个小组独自参观。我们组由刘铭洋带领,我和侯玉玲带领祁秦灵、祁秦炅。分组的结果让我觉得特别不公平。我们本来计划是“三姐妹”在一起,没想到老师竟然把祁秦灵、祁秦炅加到我们这里,按照她们两个平时的状态和能力,我们认为很难顺利完成任务。我们把顾虑告诉了老师,老师语重心长地说:“这两姐妹是很热心的孩子,你们在一起组队,我相信你们能行,没有问题的!”果然,在接下来的活动中,我们组的成员取长补短,成为了很和谐的一组,两姐妹不但没有拖后腿,反而帮了我们不少忙。这证明,我之前对他们的成见是错误的,没有以平等的心态去对待她们,我很惭愧。
通过这次事件,我认为平等是我们一出生就被赋予的礼物,而平等对待每一个人是我们被赋予的职责。平等就是看待一个人,不能戴上有色眼镜。平等让人与人之间存在公平的待遇,平等让人拥有了追求幸福的权利,只有平等的尊重,我们才能拥有健康、和谐、完美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