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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身边好邻居”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16-10-19 来源: 海淀区文明办

各街道、镇:

  按照《关于开展2016年“美丽海淀和谐家园”邻里节活动的通知》要求,区文明办(建设办)定于2016年10月至12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身边好邻居”评选活动。

  一、评选条件

  1.被推荐人要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

  2.被推荐人为海淀区常住居民,不受性别、年龄、职业等限制。各社区居委会干部原则上不在推荐范围内。

  3.被推荐人的主要事迹要符合传统道德规范,体现邻里互助精神,传播正确价值导向,获得群众广泛认同。人物事迹主要发生在2015年至2016年之间,或者长期以来形成的模范效应。

  二、推荐方式

  1.组织推荐。由各社区(村)居委会广泛征集居民群众意见,推荐群众认可、邻里点赞的“身边好邻居”2至3名,推荐表(附件1)报送至街道、镇文明办(建设办)。

  2.居民推荐。辖区内所有居民均可进行推荐,填写推荐表(附件2)后报送到社区(村)居委会。社区(村)居委会组织居民群众进行评议后,报送至街道、镇文明办(建设办)。

  3.个人自荐。符合条件的个人可直接向所在社区(村)居委会进行自荐,填写自荐表(附件3)后报送至社区(村)居委会。社区(村)居委会组织居民群众进行评议后,报送至街道、镇文明办(建设办)。

  三、评选表彰

  区文明办(建设办)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广泛征求社区(村)居委会、居民群众意见,评选出的“身边好邻居”将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并在2016年度“感动海淀十大文明人物颁奖典礼”上进行表彰。

  四、报送时间

  各街镇、社区、居民可登陆“中国文明网北京海淀站”首页查阅活动方案和下载推荐表。各街镇文明办(建设办)将各社区(村)提交的推荐表汇总后,于2016年11月15日前报送区文明办(建设办)。联系人:张小娟,82468131;杜春晓,82468133;于方伟, 82468134。电子邮箱:SBHLJ2016@163.com

  海淀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海淀区文明城区建设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16年10月19日

责任编辑: 李 泳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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