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首都文明办《关于开展2015—2017年度首都精神文明创建先进单位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精建办〔2017〕13号)要求和海淀区精神文明建设2017年工作安排,海淀区文明办在全区组织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风景旅游区、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评选活动,按照工作程序,海淀区文明办对申报单位进行了实地检查、材料审核,并组织海淀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资格评议小组对申报单位进行了审核。现将结果进行公示,详细名单请见海淀文明网(http://bj.wenming.cn/hd/)。公示期自2017年6月12日起至2017年6月18日止。在此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意见或建议,请联系海淀区文明办创建科,联系电话82510863,邮箱hdwmbcjk@163.com。
海淀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