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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张志伟:7年 “打拐律师” 圆梦被拐家庭
发表时间: 2015-11-23 来源: 海淀文明网

张志伟

  个人简介

  张志伟,男,1977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学硕士,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律师。自2008年以来,在从事律师工作的同时,热心公益事业,救助被拐儿童妇女,义务为拐卖受害人及其家属提供法律咨询,共帮助1081个破碎家庭实现团圆。2015年10月,张志伟荣登“中国好人榜”。

  事迹概述

  7年、100场反拐宣传、500起拐卖诉讼、2万次义务咨询,这些数字被串在一起都是因为张志伟——一个被称为“打拐军师”的热心律师。从一个人打拐,到影响10万人一起打拐;从创办打拐网站,到推动全国打拐法制进程;从帮助一个家庭,到安抚32000个绝望的心灵!1081个破碎的家庭因为他的存在而重获团圆。他说,我只有一个愿望,那就是“让宝贝回家!”

  详细事迹

  一、助行动 圆梦被拐家庭 建机构 守护美好童年

  张志伟,在被称为“打拐军师”的热心律师之前曾是兰州某法院法官,后辞职投身于律师行业。他最早开始关注被拐儿童妇女案是源于他以前在法院任职时审理的一起刑事案件。2000年在兰州火车站,发生了一起故意杀人案,两个十八九岁的孩子,他们一出生就被父母抛弃了,流浪在火车站,靠偷窃为生,因为偷窃利益起了争执,一个孩子失手捅死了另一个孩子。张志伟说,他走到今天这一步,社会是有责任的,如果社会能够对这些孩子多一些关爱,起码给他一个容身之处,一顿饱饭,他也不至于会这样。

  2008年,张志伟正式成为全国数万名打拐志愿者中的一员,加入了多个“打拐”志愿者组织。其中吉林通化的“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为全国规模与影响力最大的民间打拐志愿者组织,具体就是帮助走失、被拐、被遗弃儿童寻找亲人,同时帮助因各种原因流浪、乞讨、卖艺儿童回归正常生活的公益团体,张志伟被聘为法律顾问。

和被解救儿童家属在一起

  分布在全国各地的数万名“打拐”志愿者为公安部的专项打拐行动做出了重大贡献,目前,民间反拐志愿者已达10万余人,成功帮助1081个破碎家庭实现了“团圆梦”;现阶段,他们还在继续帮助18977个家庭寻找亲人。连公安部的领导都为“打拐”志愿者们的力量感到赞叹。但张志伟对于一些志愿者的打拐行为却并不赞成。“有的志愿者经常冒险跟踪一些流浪乞讨儿童,这其实是专业的打拐公安人员做的事,志愿者这样做潜藏着很大的危险性,要知道现在很多的流浪乞讨儿童后面都有一个犯罪团伙。”张志伟严肃地说。为此他亲自制定了《全国打拐志愿者行为准则》指引志愿者依法开展打拐志愿活动,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

  作为一名打拐公益律师,几年来,张志伟他义务为遍布全国各地的打拐志愿者和被拐儿童家长提供法律咨询2万余次,指导受害人参与诉讼500余件,开展反拐宣传培训100多场。

  2012年,张志伟在公安部、全国妇联和联合国相关机构的支持下,筹建了中国第一家反拐研究机构——中国政法大学反对人口贩运国际合作与保护中心并担任主任,中心组织专家学者开展拐卖犯罪研究并为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及心理辅导。 2013年9月,中心与百余家公益机构参与发起了“守护童年”公益行动,设立了援助热线4001600011,以期为困境儿童提供全方位的帮扶救助。

  曾经救助过的被拐儿童彭文乐及其父亲彭高峰的故事被拍成电影《亲爱的》、被拐郭振及其父亲郭刚堂的故事被拍成电影《失孤》。

  二、讲法律 保障儿童权益 提建议 推动法治进程

  “遍布全国各地的数万名志愿者每天都在开展者解救行动。解救一个孩子就是拯救一个家庭。这样的行动是有一定的意义,但我们还要更多的从立法上,从体制上去建设与完善打拐中的相关法治因素,每次打拐之后能在制度方面留下点东西,打拐才具有普遍与长远的意义。”张志伟说。

  2013年3月份解救5岁儿童是张志伟多次参与的“打拐”行动之一。有志愿者向张志伟反映,在玉渊潭公园有一乞讨的小孩与广东的一个家长正在寻找的孩子极为相似。张志伟前去一看,果然如此。他马上通知广东的家长第二天前来认领。没想到家长并不愿来认领。这位寻子多年的家长,已耗费时间、精力与钱财无数,他担心不远千里赶至北京,见到的又不是自己的小孩,白跑一趟。但在张志伟苦口婆心的劝说下,家长终于同意来北京认领小孩。

  张志伟带着家长来到玉渊潭公园时,那个小孩已不见踪影。后有人告诉他在东单的一处路桥下有个小孩在乞讨,相貌特征相似。一行人赶到东单路桥下时,先让警察留在外围,张志伟及其他的志愿者前去抱小孩。果然,旁边冲出一个妇女,大喊:“别抱走我的小孩!”警察马上出现,将妇女及小孩一起带到派出所。

  东单路桥下5岁小孩的解救成功了,带领小孩乞讨的妇女也被控制住了,可那位远道而来的广东家长却又一次深深地失望了。北京公安部门通过对广东家长与小孩做DNA鉴定,发现他们的血型并不相同,非亲子关系。经警方查明,原来这个小孩是由河南妇女从邻居家租借而来,是一种妇女与小孩家长双方自愿的租赁行为。

  家长失望而归,也给北京警方留下了让人皱眉的难题。怎么处理妇女与小孩呢?费了一通周折后,小孩通过民政部送回了老家。那个带领小孩乞讨的妇女的处理却让警方为难。

  张志伟建议以“组织儿童乞讨罪”将其惩处,但实际的情况是对于案件的性质北京公安部门内部也争议很大。后上报公安部,经过商讨,终于以涉嫌“组织儿童乞讨罪”刑事拘留,成为北京第一个以此罪刑事拘留的案件。

  立案后,发现仍不能以此罪惩处该妇女,主要是不能证明该妇女在组织小孩乞讨时有“协迫、暴力”等手段。张志伟又建议警方以《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该妇女进行治安拘留,但警方认为拘留实际上没有什么效果,像该妇女这一类人,并不怕拘留,拘留后还能解决吃住问题,并且出来后还会继续干老本行。无奈,最后只得放人了事。

在北京市律师行业争先创优活动上被采访

  张志伟由此更加深刻地体会到法制上的不健全、不完善之处给实际的打拐工作所带来的阻碍。他加大了对于“打拐”在立法与法制完善上的奔走呼吁力度。

  张志伟先后通过由人大代表向全国人大提议案、新华社发内参、媒体发文等多种方式向中央国家机关提出自己关于“打拐”方面的法治建议。

  张志伟先后向中央相关部门提出的建议有:修改《刑法》二百四十条,加大对拐卖儿童妇女者的惩处力度;建立统一的国家失踪人口信息登记系统;立法严禁带领未成年人乞讨卖艺,政府对流浪乞讨儿童实行主动、有效的救助;建立失踪儿童与其家长的DNA数据库;建立儿童失踪报案后公安机关立即立案制度等。

  针对《刑法》二百四十一条中所规定的:“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按照被收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张志伟建议对上述规定进行修改,重新定义。“不虐待儿童、不阻碍解救,就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这实际上都对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源头极为不利。”

  三、开展儿童安全宣讲 坚守公益之路

  长期从事反拐公益行动让张志伟充分的认识到,不仅需要公安部的重拳打拐,“宝贝回家”创建,以及像濮存昕等公益明星的推动,同样也需要让全社会包括广大的媒体、社会大众开始意识到拐卖儿童犯罪问题的严峻,从而大大增强公民的防拐意识。

  在这里张志伟举了一个案例,这是2011年发生在南京的一件事情,一对老夫妇带着孙子,在城市里面去另外一个地方探亲,孩子可能是因为不太舒服一直哭哭啼啼,就是因为这么一个情况,很多当地南京的市民因为接受了防拐方面的宣传,就怀疑这可能是拐卖人口贩子,所以这一路上被两次举报,然后两次被公安机关带往派出所进行审查。张志伟说,这个事大家感觉像个笑话一样,但是他觉得很欣慰,这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大家都在关注拐卖儿童犯罪,公众的反拐意识大大增强。

  他说,希望在未来的路上,可以让更多的人不仅仅只是感性地接触,而且可以理性地参与,真正把全民打拐的良好局面持续下去!

 

张志伟荣获第十二届CCTV中国十大法治人物

  张志伟作为一个业务范围为代理专业的经济领域案件的律师,每天要花大量的精力与时间来进行“打拐”志愿者的工作,对于本职工作不仅毫无帮助,而且还会有较大的干扰与影响,他会长期坚持,将“打拐”进行到底吗?

  采访中张志伟说,他会将“打拐”工作一直做下去,他觉得他的工作得到求助家长与社会的认可,与打拐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了建立与完善,做一名“打拐”志愿者是很有价值的。

  编辑点评 

  “铁肩担道义”,张志伟用他最热爱的公益行动践行着他的人生信条,那就是公平,那就是正义,那就是无悔的追求。从西北到京城,从法官到律师,无论时空与身份如何变换,张志伟总是在内心怀揣着他的“打拐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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