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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之家组织青少年参加颐和园义务指路志愿服务和法治宣传活动
发表时间: 2017-11-30 来源: 海淀区文明办

  为大力弘扬法制精神,提高青少年融入社会的责任感和自我认同感,海淀区彩虹之家青少年服务中心特在“全国法制宣传日”和“世界艾滋病日”即将到来之际,于2017年11月19日下午,组织青少年参加颐和园义务指路志愿服务和法宣活动。彩虹之家法律顾问栗翠华,海淀法院高级法官薛沈方,海淀公安分局颐和园派出所副所长谭延朝,海淀区青龙桥地区义务指路队队长高玉红,社工武俊超、姚晶、蒋静以及青少年和志愿者30余人参加了此次活动。

  活动开始前,彩虹之家工作人员及海淀区道德模范、青龙桥地区义务指路队队长高玉红对青少年们进行了上岗培训。通过高队长的培训,青少年们对义务指路的工作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如:指路的手势、指路方向、简单的英语交流等内容。培训后大家开始上岗给游客进行义务指路服务,还有一部分青少年在栗翠华、薛沈方和谭延朝的带领下开展了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向游客们解答有关法律问题,发放法律知识宣传材料,海淀区青少年法制宣传手册、自护安全小常识、海淀警方提示谨防电信诈骗和入室盗窃宣传单、有关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禁毒宣传和预防艾滋病宣传等法制宣传资料。

  随后,彩虹之家法律顾问栗翠华、青龙桥地区义务指路队队长高玉红带领青少年和志愿者们前往颐和园知春亭参观座谈交流,大家一起畅谈党的十九大精神,老师还对青少年开展学雷锋、法制道德教育等内容,青少年和家长谈了参加此次活动的感想,希望以后继续参加公益服务活动,并对此次活动的组织方表示支持与感谢。

  通过此次活动,让青少年和志愿者们感受到了为他人服务的乐趣,感受到了志愿服务的奉献精神,提高了他们融入社会的责任感,同时也解了一些法律知识,为以后融入和谐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责任编辑: 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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