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造假被撤伤及科研的根本
发表时间: 2017-04-26 来源: 海淀文明网

  这两天,最引人注目的学术事件,无疑是“百篇中国论文被撤”:世界最大学术出版机构之一施普林格出版社发表撤稿声明,旗下《肿瘤生物学》宣布撤回百余篇发表于2012年至2015年的论文,原因是同行评议造假。(4月24日《中国青年报》)

  不可否认,我国学术研究之风总体是严谨的,研究成果也是显著的,带来了科技水平大提升、大发展,为我国的经济注入了强大发展动力。而近年来,一些所谓的国家科研人员和机构,为了提高个人的影响力和国际地位,借用第三方公司以抄袭、炮制等不良方式,在国际发行期刊上发表科学论文,而稿件因涉嫌抄袭行为暴露后被期刊撤稿,给我国在国际学术界的声誉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这说明,我国学术界、科学界仍然存在一些滥竽充数之徒,他们败坏严谨的科学研究学风,表现出急功近利的行为,不只是给国家形象蒙羞,还将给国家经济建设发展带来重大损失。

  其实,我国一些学者和研究人员利用以赢利为目的的第三方,通过以金钱输送方式署名发表论文的丑闻,早就给中国学术界蒙羞。诸如,2010年英国《自然》杂志刊文称“中国某期刊发现31%的投稿存在抄袭”,就曾令学术界大为震惊。而此次,《肿瘤生物学》宣布撤回百余篇发表于2012年至2015年的论文,原因是同行评议造假。国人被撤论文数量如此之多,所占的比例如此之大,不仅稀释了有价值的学术研究的影响力,更是给中国研究界、学术界的形象蒙羞。

  从根源上讲,利用抄袭或炮制的方法在国外期刊发表论文,一方面是不用花费太多时间搞科学研究,另一方面是提升个人的国际影响力企图实现不可告人的目的,这种不劳而获的思想致使一些人以此为乐、以此为荣。实际上,这种不良思想的出现,归根结底是我国学术研究评价体系出了问题。现如今,不仅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学者需要大量发表论文,就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评职称都与论文发表数量挂钩,评分标准还明确规定论文发表期刊的等级,在国外期刊比国内期刊得分高,在国家级期刊比省级评分高。由此,一些不学无术的所谓专家学者和研究人员,为了实现个人评职称的目的,违背了科学研究的基本道德规范和底线,花钱找“枪手”写论文,通过利益输送给“第三方”推荐到国外期刊发表论文,这种巨大的市场需求和广阔的商业前景,自然就形成了“论文加工厂”的利益链条。

  知耻而后勇。虽然国人论文抄袭被撤的比例仅占我国科学论文发表数量极小的比例,但在世界全部被撤论文中所占的比例是惊人的,有的甚至达到90%以上的比例,给学术界造成的国际影响是极坏的。因此,国家职能部门应当以此为契机,加快治理论文抄袭和论文买卖的乱象。一是要改革学术和职称评价的方式方法,制定比论文数量更科学的评价标准,按照真才实学和实际表现,不唯论文数量评分的机制和标准;二是要善用各种新技术新手段,及时发现可疑论文并展开调查,最终按图索骥对涉嫌学术不端的相关作者进行严厉的惩罚,并坚决做出撤销现有职称的处罚;三是要加强制度机制建设,维护科学和学术研究的严肃性,对真才实学的科研人员要重重地进行表彰,营造崇尚科学、严谨治学、注重实干的良好研究氛围,为国家经济建设发展建立良好的学术基础。

  当然,中国学术研究界的声誉,是由每一位科研人员共同维系的,也是由每一篇学术论文共同筑就的。在我国从“文化强国”向“学术强国”转变的过程中,需要有更严苛的外部约束,也需要每个人都要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底线,坚持从我做起,决不抄袭炮制、决不闭门造车,决不输送利益企图发表论文,坚决捍卫中国学术界的良好形象。(林志干)

责任编辑: 李 泳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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