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文明市民学校线上学分管理办法(试行)

2019-04-2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动海淀区文明市民学校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教学管理,更好的发挥文明市民学校作用,向市民提供更加便捷的教学服务,满足市民终身学习的需要,提升市民文明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相关法规和政策精神,结合《海淀区文明市民学校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海淀区文明市民学校以“海淀区文明市民网校”的形式开展网上教学,实行线上学分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参加海淀区文明市民学校网上学习的居民(包括外来人口)。

  第二章 在线学分认定管理

  第四条 海淀区文明市民学校线上学分管理工作由海淀区文明办牵头负责,成立海淀区文明市民学校在线学习认证管理中心。中心主要负责组织、协调、管理“海淀区文明市民网校”的学分累计、学分奖励兑换等工作。

  各文明市民学校中心校、文明市民学校分校负责宣传,指导辖区内居民按照网站注册流程进行网络账号的注册,并按照海淀区文明市民学校在线学习认证管理中心的要求,进行学分兑换工作。

  第五条 参加“海淀区文明市民网校”学习实行实名制,“实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行业职业、教育经历、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基本信息,要求填报正确无误。一名学员对应一个用户名。学员应妥善保管登录账号、密码。

  第三章 在线学分计算规则

  第六条 在线学习采取学分制管理,按照线上培训课程、市民自建课程、市民学习反馈、网络活动四个部分累计相加计算。

  第七条 已注册学员登录个人账号进行学习,完成后按课程学分计算标准获得相应学分,由网站系统自动记录、累计。

  第八条 每年学分自动汇总,次年1月5日清零。

  第九条 线上培训课程的学分计算。

  (一)线上培训课程指在“海淀文明市民网校”网站学习课堂栏目及市民自建栏目中放置的培训课程。

  (二)线上培训课程学分计算按照单门课程学时进行相应学分转换。

  (三)每门课程的学习需在1个月内完成,方可计入学分。

  第十条 市民自建课程的学分计算。

  (一)市民自建线上课程指在“海淀文明市民网校”市民自建频道中上传的由海淀区文明市民学校学员自主创建上传的课程。

  (二)市民自建线上课程需经海淀区文明市民网校在线学分认证管理中心审核批准,按照课程内容形式进行相应学分的计算。

  (三)市民自建线上课程分为文字图片类、视频类两类。其中文字图片类课程一次性奖励30学分,视频类课程一次性奖励100学分。

  第十一条 市民学习反馈的学分计算。

  (一)市民学习反馈是指学员参加学习后上传到“海淀文明市民网校”学习心得频道的总结、体会、学习经验等内容。

  (二)市民学习反馈学分计算按照上传条目数计算,每上传一条条目(内容在500字以上),取得5学分。

  第十二条 “网上活动”的学分计算。

  (一)网上活动是指由市民文明学校发起的在网上活动栏目或悬浮图标参与的网上活动。

  (二)网上活动按其活动内容不同,分为调查问卷类活动、网络征文类活动、比赛类活动等,其中调查问卷类活动参与一次获得5学分,网络征文类活动参与一次获得10学分,比赛类活动参与一次获得10学分。

  第十三条 在线学分累计工作按照在线学分计算规则,由网站后台系统自动累计到注册用户的个人账户。

  第四章 在线学分兑换奖励办法

  第十四条 在线学分兑换由个人自主在网上进行,个人申领的内容由海淀区文明市民学校在线学习管理中心于当年12月统一发放,市民可前往所选文明市民学校领取点进行兑换奖品。

  第十五条 在线学分兑换形式分为抽奖活动和实物兑换活动两个部分。原则上按照每30学分兑换价值1元物品进行学分兑换工作。

  第十六条 抽奖活动的参与规则。

  (一)抽奖活动指“海淀文明市民网校”实名注册学员使用相应学分在学分商城进行抽奖活动。

  (二)学分抽奖活动设立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奖品分别为价值200元、100元、50元、30元的实物奖励。

  (三)每次学分抽奖将扣除1500学分。一个注册用户一年只能参加两次学分抽奖活动。

  (四)积分抽奖中奖名单及可兑换奖品将于每年12月由海淀区文明市民网校在线学习认证管理中心统一在网上公布。

  第十七条 实物兑换的参与规则。

  (一)实物兑换指学员在“海淀文明市民网校”学分商城频道按照兑换规则进行相应的实物换取。

  (二)实物兑换内容分为文化演出虚拟票类及生活用品类。实物可按照积分进行重复兑换。

  (三)文化演出类虚拟票包括演出票,博物馆、艺术馆等参观门票,电影票,邮政报刊订阅卡等。共分3档,第一档200元、第二档100元、第三档50元。实物兑换分别需要为6000学分、3000学分、1500学分。

  (四)实物兑换主要为生活用品类。共分四档,第一档100元、第二档50元、第三档30元、第四档10元,分别需要3000学分、1500学分、900学分、300学分进行相应兑换。

  第五章 在线学习之星评选办法

  第十八条 为激励广大市民在“海淀文明市民网校”自主学习,每年度评选一次在线学习之星。

  第十九条 在线学习之星的候选人必须是在“海淀文明市民网校”平台注册的实名用户。

  第二十条 在每年“海淀文明市民网校”积分清零之前,开展“年度学习之星”评选表彰活动。以“海淀文明市民网校”所有注册学员在本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所获得的学分总数为评选依据,学年学分≥6000分的实名账号,获得提名资格。

  第二十一条 “学习之星”评选工作实行网上公示制度,接受社会各界的查询、核对与监督。

  第二十二条 对获得“学习之星”荣誉称号的学员将给予相应奖励,以资鼓励。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解释权为海淀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自二○一九年一月一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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