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区人力社保局“321”工作模式提升仲裁案件处置质效
发表时间: 2021-01-26 来源: 人力社保局

  日前,怀柔区人力社保局通过提前介入,采取约谈方式,成功化解了一家物业公司20余人的集体劳动纠纷案件,有效遏制了矛盾激化,节约了社会成本。近年来,随着劳动者权益保护意识的增强和法制观念的提高,劳动争议案件呈逐年增长的趋势,面对新形势,区人力社保局仲裁部门创新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包括约谈机制在内的“321”工作模式,提升仲裁案件处置质效。

  “3”即完善三项机制:一是完善工作联席会机制。区人力社保局针对疑难复杂案件,联合区法院召开联席会,会商案情,双方共享案件进展情况、掌握证据等信息,相互交流意见,对法律适用问题进行探讨,进一步提升仲裁工作公信力。二是完善特殊群体劳动争议法律援助机制。针对困难职工、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劳动争议案件,联合区总工会、区司法局引入司法援助,开辟维权绿色通道畅通劳动者维权渠道,形成合力,快速稳妥处理集体争议案件。三是完善重大集体案件约谈机制。通过隐患排查,对发现劳动争议隐患的企业,区人力社保局调解仲裁科联合局法制办、劳动保障监察队、社会保险稽核科及相关科室,整体联动,一方面约谈单位负责人,讲解法律法规政策,指导用人单位合理、合法处理纠纷;另一方面约谈企业职工代表,分析情况,将问题集中反映给企业方,消除误会。通过约谈会商,提前介入,梳理争议缘由,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合力。

  “2”即抓好两个重点:一是抓好基层专职调解员队伍管理。我区实现了全区镇乡(街道)专职调解员队伍全覆盖,作为基层案件的第一调解者,每月对辖区内的企业进行风险隐患排查,采取早介入、早预防、早处理的方式,加强源头防控和前置调解,第一时间将劳动人事争议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抓好简案快办工作模式。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且双方都有调解意愿的案件,安排专人负责指导双方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对调解不成的及时立案,做到快立、快审、快结。

  “1”即用好一个制度:用好重点领域仲裁案件隐患排查巡访制度。调解仲裁部门将服务关口前移,对区内重点企业、重要项目、科学城建设腾退企业等进行不定期巡访,开展送政策、送法律上门服务,排查劳动关系矛盾隐患,第一时间了解问题,宣传普及政策法规,提供政策指导咨询,必要时进行现场调解。

  2020年,区人力社保局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207件,审结劳动争议案件2191件,结案率为99.28%,涉及金额8974.45万元。有力维护了用人单位及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 靳云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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