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评论】《条例》让“软文明”有了“硬杠杠”
发表时间: 2019-05-17 来源: 淮北文明网

  近日,《淮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始面向市民群众征集意见,这标志着将把一些基本道德规范转化为法律规范的进程进入关键阶段。《条例》将为文明行为立规矩、树导向、定红线,推进德治与法治有机结合、互为支撑,进而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着实值得点赞、叫好。

  当前,国内不少省份和城市均已立法,对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公共场所抽烟等不文明行为的处罚做出具体规定,这对每一位公民的言行举止都具有强大的刚性约束力。以《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为文明的前行保驾护航,既是依法治国理念的贯彻落实,也是社会全面进步的具体表现。

  自古以来,国人便懂得“无规矩不成方圆”“教育法治,不可偏废”,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法治化轨道,是依法治国的题中之义。当前,国民素质还有待于提升,文明程度还有待于拔高,尤其是在社会价值多元的情况下,法律的作用不仅是惩戒、震慑、规范,也有潜在的价值导向、社会评价、教育教化的功能。《条例》的制定出台,一方面为乱停车辆、乱贴小广告、破坏公共设施、宠物饲养等诸多不文明现象戴上了“紧箍咒”,也为有关部门开展执法监督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使执法的“腰板”更硬,大大增强了对不文明行为的威慑力。另一方面,良法是善治的前提,这也进一步校正了社会风向标,让做好事、当好人、得好报的理念作为一种正能量广泛传播和弘扬,更好发挥制度引领作用。

  一个文明的社会,必定是崇尚法治的社会;一个文明的城市,必定是依法治理的城市。《条例》为文明划了一道“硬杠杠”,倒逼市民群众自觉养成良好文明习惯,杜绝各类不文明行为,唤醒最深层次的文明自觉性,刚柔并济地提升精神海拔,用文明素质擦亮城市发展底色,让每一个角落都能绽放文明之光。(文梓)

责任编辑: 李艺

主办单位:北京市怀柔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技术支持:首都文明网工作组
E-Mail:bjhrwmw@126.com Telephone number:86 - 010 - 69645375
ICP 备案序号:京ICP备 060334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