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评论】信用有价值 守信有力量
发表时间: 2019-05-30 来源: 河南日报

  “加快推进信用立法,根据实际需求,全方位健全地方层面的信用标准体系,正是促进社会共治、营造良好信用市场环境的题中应有之义。”

  合同违约、商业欺诈、法院判决不执行……这些不诚信行为,拟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其在政府采购、国有土地招标、任职等方面将处处受限。据本报报道,5月28日,《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草案)》首次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我省将立法保护社会诚信行为。

  “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这句耳熟能详的童谣,蕴含着诚信做人的理念,从童年时期就印刻在中国人的脑海里。人无信不立,社会无信不稳,诚信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越来越显著,市场经济本质就是信用经济、契约经济。我省首次在社会信用领域立法,既有助于落实国家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求,又适应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市场资源配置效率,激发城市发展活力;有利于打通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渠道,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有利于强化守信褒奖和失信惩戒机制,促进形成守信者受益、失信者难行的社会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如何落地生根?首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走在前列,各具特色。南京在市民卡中加注个人信用信息,实施信用奖惩,“诚实守信好市民”可享受坐公交打折、在图书馆免押金办理读者证等相关优惠;义乌按照“你承诺,我先批,事后审,失信惩”的思路推出信用承诺制审批机制,对信用优良的企业和个人通过书面信用承诺替代部分审批材料,实施“容缺受理”;厦门建立信用旅游管理系统,全面加强对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景区及导游人员信用信息的记录与整理……从熟人社会到陌生人社会,从传统经济到市场经济,诚信的润滑剂作用日益显现;从个人到社会,从商务到政务,信用之光洒遍社会的每个角落,与你我如影随形。

  在互联网时代,诚信建设须插上数字化的翅膀。贵州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大数据深度融合发展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作为全国第一朵“信用云”,贵州省信用云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不仅聚合了税务、金融等部门海量数据,更实现了政府、银行、企业之间数据共享。其实这朵“云”离我们的日常生活并不遥远,随着开放、共享成为数字经济的趋势,共享单车、酒店免押入住、充电宝先使用后付费等新经济形式不断涌现,背后无不是信用在流动、诚信在支撑。从制度建设的角度,摒弃“一亩三分地”的思维,走出各自为战、缺乏整合的困境,运用大数据的方式把信用信息汇聚起来,就能把信息孤岛互通成网,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插上数字化的翅膀。

  也要看到,虽然近年来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不断完善,但与社会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比如,在不少地方,类似机动车交通违章、路人或电动车乱闯红灯等行为,并没有纳入信用体系;一些企业在招人时,常常因为难以获得有效个人信用信息,不得不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多方调查。社会的需要,就是下一步工作的起点。一“诚”天下无难事,加快推进信用立法,根据实际需求,全方位健全地方层面的信用标准体系,正是促进社会共治、营造良好信用市场环境的题中应有之义。(刘婵)

责任编辑: 李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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