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城乡居民2018年起享统一医保
发表时间: 2018-01-08 来源: 怀柔信息网

  从1月1日起,北京市实行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已统一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一后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不再区分城镇和农村户籍,今后,我区农村居民看病也能持社保卡实时结算,无须个人先行垫付医药费。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统一后,我区约有12.6万登记参保人,覆盖所有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包括老年人、学生儿童和劳动年龄内居民。对于广大农村居民而言,持卡就医、实时结算,进一步降低了他们的经济负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数量将增加至3000余家,可报销的药品种类将由原来的2510种扩大到3000多种,与职工医保一致。

  此外,在缴费方面学生儿童和老年人的个人缴费每人每年180元,劳动年龄内居民个人缴费每人每年300元。城乡居民中低保、困补、低收入农户、残疾等13类困难人员个人缴费由政府给予全额补助。

  据了解,在医保待遇方面,合并后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在报销标准上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且待遇全面提升,门诊最高报销比例达到了55%,比原来提高了5个百分点,门诊年度封顶线统一为3000元;住院最高报销比例达80%,比原来提高了5-10个百分点,住院年度封顶线统一提高到20万元。

  对于因制卡信息有误、信息不完善等造成社保卡延迟发放的。区人力社保局也开通了手工报销绿色窗口,参保居民发生医疗费用可持门诊收据、药品处方、费用明细、基层医疗机构转诊单或急诊诊断证明等材料进行手工报销。同时各社保所开通了随时更改定点医疗机构的业务。

  另外,持卡的城乡老年人和劳动年龄内居民实行“基层首诊”制度,需先到本人定点或共同定点中的基层医疗机构进行首诊,经首诊转诊后,可到本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及全市19家A类医院、中医、专科定点医院就医,一次转诊有效时限为180天。(区人力社保局 姜楠)

  

责任编辑: 杨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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