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万生活费送暖困境儿童
发表时间: 2018-07-13 来源: 怀柔报

  今年上半年,区民政局为儿福部25名孤儿、弃婴和80名社会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残儿童发放生活费116万余元,保障我区困境儿童正常生活。多年来,民政局不断开展困境(留守)儿童关爱活动,采取关怀慰问、提供援助项目、引领爱心奉献等形式,营造全社会共同关爱困境(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

  据了解,当前我区孤残儿童主要寄住在九渡河镇敬老院,今年,民政局为该敬老院改造了消防、采暖等基础设施,创造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生活环境。同时,我区在庙城镇新建的7800余平米儿童福利院(含救助站)主体施工70%已完成,预计2019年投入使用。据悉,该项目由市福利彩票公益金投资建设,新院建成后将达国家四类儿福院标准(床位110张),为我区孤残儿童、弃婴、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提供养育、医疗、康复、特殊教育等服务,并承担辖区儿童福利保障与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指导、走访、技术培训、监督检查等工作。

  在政策保障方面,我区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怀柔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并与24家成员单位建立了困境(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机制,通过专项行动,为1名无户籍儿童办理了户口登记。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6月,民政局走访渤海等镇困境(留守)未成年人家庭,指导镇乡、街道,村、居委会与留守儿童父母及存在监护问题的103名困境儿童委托监护人,签订了《北京市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明确了监护责任,为困境(留守)儿童提供了坚实有力的政策保障。

  此外,我区还引入专业社工机构帮扶748名困境(留守)儿童。 一方面开展关爱流浪、困境未成年人宣传活动,加强宣传引导,呼吁市民关注未成年人流浪、困境(留守)儿童脱离监护或遭受家暴等情况,避免儿童被犯罪分子利用,受到伤害;另一方面通过开展亲子讲座、互动游戏等活动,打开孩子心结,引导他们健康成长。据了解,下一步,民政局将为孤残儿童提供更健全的治疗、康复及人格培养环境,通过政府主导、家庭尽责、专业组织参与等,为农村困境(留守)儿童创造健康成长的条件。(通讯员 任悦)

责任编辑: 杨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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