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区开展“清河行动”确保河畅水清
发表时间: 2018-08-13 来源: 怀柔区文明办

  8月9日,从区河长办了解到,我区2018年“清河行动”正在有序开展。此次“清河行动”是今年6月起开始实施,这已经是我区第4次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清河行动”。

  据了解,自2017年8月起,结合河长制工作,我区率先开展“清河行动”。截至2018年5月,我区已开展清河行动3次,共治理排污口及拆除拦河坝526处(其中市级挂账排污口8个),清理垃圾渣土23597方,清除河道行洪障碍,有效提高河道行洪泄洪能力,改善河湖水体质量。

  2018年6月,区河长办根据市总河长签署的2018年第1号总河长令,贯彻落实好总河长令要求,对全区河湖管护范围内的垃圾渣土、违法建设等危害水生态的情况进行摸排,将摸排出来的长期积存、久未解决的“老大难”问题列入问题台账,以问题为导向,再次组织开展我区第4次“清河行动”,编制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属地及各单位的职责,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水务、城管、市政、环保、规划、公安等部门积极配合河长工作。截至8月9日,此次“清河行动”全区已治理河道内各类问题共计177处,其中,垃圾渣土122处,私搭乱建35处,拦河渔网、地笼20处,有效保护了河湖水面清洁、水流畅通。

  据悉,下一步我区将按照总河长令及北京市“清河行动”实施方案要求,遵循依法整治长效管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拆控结合及时查处、集中力量综合整治的基本原则继续推进落实怀柔区“清河行动”。因地制宜、因河施策,以“零增量、消存量、用机制、保长效”的总体目标,进一步深入开展对全区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建筑和垃圾渣土的集中整治行动。至2018年12月底,实现全区涉河湖违法建设行为得到全面遏制,河道垃圾渣土基本清除的目标,进一步提升全区河湖水环境质量。(区水务局)

责任编辑: 杨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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