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区首批无传销社区(村)“出炉”
发表时间: 2018-12-14 来源: 工商分局

  为深入开展打击传销活动,建立健全打传基层预警防范机制,逐步压缩和铲除传销赖以生存的空间和土壤,有效防止欺诈,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怀柔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创建文明和谐怀柔,根据《禁止传销条例》和《国家工商总局 公安部 中央文明办 中央综治办关于开展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规定,自2018年年初,区工商分局在怀柔区全面开展了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

  活动以各社区(村)为独立创建单位,通过建立和完善打击传销的监督管理机制、考评认定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达到创建单位辖区内禁止传销知识普及化、查禁传销工作制度化,辖区内无传销组织、无传销网络、无传销人员,从而最终实现建设无传销区的目标。

  活动开展以来各社区(村)从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深入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加强重点区域监管,在社区(村)建立打击传销的长效工作机制,包括严密监控和及时预警的互动机制、快速打击和严肃惩处的信息反馈机制、打击传销工作进社区(村)的宣传教育机制、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的监管机制等,教育广大群众提高认识,进行群防群治,彻底铲除传销赖以生存的土壤,积极建设无传销社区(村)。

  经过一年的创建、全面自评及严格的考核,最终经怀柔区打击传销领导小组认定,最终确定以下6个社区、村为怀柔区首批无传销社区(村):龙山街道丽湖社区、泉河街道开放路社区、汤河口镇汤河口村、桥梓镇岐庄村、渤海镇北沟村、雁栖镇新村社区。

  无传销社区(村)应发挥典型示范作用,高标准完成各项打击传销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区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组织抽查,每年对无传销社区(村)进行复审,对复审符合认定标准的社区(村)予以确认,对复审达不到认定标准的,不予确认。

责任编辑: 李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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