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法治精神创建文明城区——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
发表时间: 2016-07-07 来源: 延庆报

市民朋友们:

  为加快建设国际一流的生态文明示范区和美丽延庆,提升市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延庆举全民之力、聚万众之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城市文明离不开法治,文明的城市,是依法治理的城市;文明的市民,是遵纪守法的市民。法治延庆、文明延庆离不开广大市民的共同努力,为此,我们向生活、工作在延庆的市民朋友们提出如下倡议:

  一、从我做起,自觉遵法,争做依法办事的模范实践者。我们要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的法治理念,尊崇法律、敬畏法律、维护法律,把法律规定内化为行为准则,坚持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从我做起,主动学法, 争做弘扬法治精神的自觉引领者。党政机关的朋友们,要系统学习与业务相关的法律知识,把宣传好、贯彻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作为一项工作任务;教育领域的朋友们要深入开展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法治教育活动,把法律知识灌输到青少年的头脑中;企业、社区以及社会方方面面的朋友们要争做学法的模范和普法的文明使者,积极投身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中去,在全社会形成“守法诚信光荣、违法失信可耻”的法治环境。

  三、从我做起,模范守法,争做公民道德建设的率先示范者。我们要带头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严格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弘扬真、善、美,抵制假、恶、丑,让善行义举春风化雨,让正能量滋润妫川大地。

  四、从我做起,认真用法,争做厉行法治的坚定捍卫者。党员干部们要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在法律的框架内想事、谋事、干事、成事;执法、司法工作者要坚持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用权,做尊崇法律、运用法律、遵守法律的表率;广大市民朋友们要增强运用法律自我保护、抵御社会不良影响和预防违法犯罪的能力,用法治的理念思考问题,用法治的方式解决问题。

  延庆区法制宣传教育

  领导小组办公室

  延庆区司法局

  二○一六年七月

责任编辑: 刘晓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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