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首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启动
发表时间: 2017-11-29 来源: 北京日报

  首都文明委近日正式启动第六届首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12月20日前,各区、各系统可分类别推荐候选人,最终评选表彰10名首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由市委宣传部、首都文明办、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共同主办。

  第六届首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共设“首都助人为乐模范”“首都见义勇为模范”“首都诚实守信模范”“首都敬业奉献模范”和“首都孝老爱亲模范”五个奖项,每个奖项表彰两名,共表彰10名。同时,设首都道德模范提名奖20名。凡是符合首都道德模范评选标准,在北京市工作、学习、生活且年满16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均具备首都道德模范候选人的资格条件。首都道德模范的基本标准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身体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走在全社会前列;牢固树立首都意识、首善意识,具有“崇德向善,奋发向上”精神,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积极参加首都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

  本次评选表彰活动将通过群众推荐、征求意见、审查把关、报送材料、评选公示、复评报审、表彰宣传等实施步骤,产生第六届首都道德模范人选,活动详情可登录首都文明网(www.bjwmb.gov.cn)了解。

  道德模范是道德领域授予公民的最高荣誉称号。据悉,根据《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获得全国道德模范或首都道德模范荣誉表彰者,在申请积分落户时可增加20分。(记者 张然)

责任编辑: 刘晓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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