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下放 履职尽责延庆区永宁镇综合执法队开出镇内控烟处罚第一单
发表时间: 2020-07-16 来源: 北京延庆文明网

  “吸烟有害健康”,这句话已经是老生常谈,而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就不止是有害健康,甚至可能会引发火灾。北京市也从2015年就实施了《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可存在侥幸心理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人还是不少。7月1日原属卫生健康部门的控烟职权下放后,延庆区永宁镇综合执法队履职尽责,于7月3日,开出镇内控烟处罚第一单。

  原来,7月2号下午,延庆区永宁镇综合执法队接12345举报:市民反映,自己在2020年7月2号下午3:30分到延庆区永宁镇某饭馆吃饭,发现饭馆经理在店内抽烟,自己对此不认可,来电反映在公共场合抽烟不合理问题。接到举报后,永宁镇综合执法队立即到该店进行检查。经了解,该饭馆经理存在于饭店内吸烟行为,该饭馆经理对其行为表示承认。执法队员告知该饭馆经理于次日到综合执法队进行谈话并做进一步处理。

  7月3日,永宁镇综合执法队队员告知该饭馆经理在饭店内吸烟行为违反了《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不得在禁止吸烟场所或者排队等候队伍中个人吸烟。永宁镇综合执法队依据《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对该饭馆经理进行了处罚。同时,执法队员对该经理进行了法制宣传教育,讲解了相关违法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说明了饭店内为禁止吸烟场所,身为饭店经历更是应该以身作则,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下一步,永宁镇综合执法队将继续加大综合执法检查力度,更好的服务辖区群众生活,解决辖区群众诉求。在此也提醒各位吸烟人士,杜绝侥幸心理,共创无烟环境,共享健康生活。(城管执法监察局)

责任编辑: 曹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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