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庆乡亲注意!9月1日起,狗粪不随清要开罚了
9月1日起,延庆区将对犬只户外排泄粪便不立即清除的行为开展专项执法,违规者将被责令改正,并可处以罚款。
根据《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明确要求:携犬出户时,对犬在户外排泄的粪便,携犬人应当立即清除。
第三十条规定:携犬人对犬在户外排泄粪便不立即清除,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组织责令改正,并可处50元罚款。
如果你家也有狗狗,从9月1日开始,出门记得带上拾便袋;如果你身边有养狗的亲友,也请把这个消息转告给他们。
干净的步道
清新的空气
和谐的邻里关系
需要每一位延庆乡亲共同守护
文明养犬,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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