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评论】让规则约束力更加可控可行
发表时间: 2017-03-22 来源: 北京延庆文明网

  3月19日,北京野生动物园区发生一起游客在虎园自驾区散养区擅自多次带儿童下车逗留的事件,所幸经工作人员及时劝阻,未酿成老虎伤人事故。此事经媒体曝光后,掀起舆论的一致对当事游客的指责。

  随着目前人们对自然的亲近回归,自驾观赏各种动物的野外自然生活状态成为越来越多人的选择。诚然,这种变化,为当代人增加了近距离观察和细致了解各种动物生活习性的便利,同时也满足了当代人对一些不可贸然接近的动物的猎奇心理。但是,动物非人,不可能具有一种后天的社会制约,它们的野性里只有为生存而形成的觅食、攻击等行为。

  2016年7月,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内一位女游客因擅自下车而被老虎攻击而身亡,曾经引起了媒体铺天盖地的报道,讨论。而就在今年1月,宁波雅戈尔动物园,一位带家人入园参观者,为了省一点门票钱,欲从虎区逃票入园,不幸被老虎攻击,命丧虎口。接连两件虎园事故,公众舆论已经进行了广泛的讨论,已是妇孺皆知的事情,料想游客再入猛兽园区时,应该小心谨慎了吧?然而,北京野生动物园里的下车逗留事件,再次提醒我们,没有约束力的规则总会容易遭人挑衅。

  动物园制定的观虎规则,是从契约精神出发,从一般层面上约定园方与游客的责任与义务。而当游客打破这个规则,破坏了契约,导致发生了严重的事故后,游客往往又扮成了受害者,给园方施加了很大的压力。

  我们知道,规则的建立,首先是基于双方的一致认同。规则制定的本意,就是为了约束契约双方的行为。只有双方都认同的规则,才能体现公平,而公平是对人权的尊重。动物园观虎,绝大多数的游客能在规则的范围内平安入园,安全出园,体现了人们对契约精神的普遍认同。

  规则的建立,还在于双方的严格遵守。认同规则,不等于一定会遵守规则。认同规则是属于观念性的,遵守规则是属于行为性的。人性的复杂性导致人的观念与行为不一定同步。所以规则的约束力便变得更加重要。我们知道各项法律法规对人们的约束相当有力,对违背规则的人施加一定的惩罚,同时可以形成广泛的震慑。但动物园制定的规则,在执行层面上的法理与道义支持不足,无法像法规那样形成震慑力。所以在规则制定中,可以更加具体化,减少由外界不可控因素带来危害,增强自身对规则的控制,强化规则的约束力。

  当然,我们提倡“以人为本”,任何人的生命,都要高于自然界的其他生命。如同交通规则中闯红灯的行人出现意外,肇事车多少也得承担一点人道主义责任一样,虎园游客受害,园方从人道主义角度补偿家属也是体现出企业善意,消除公众误解的有效解决之道。(水绝尘)

  

责任编辑: 刘晓洋
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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