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评论】道德的归道德 法律的归法律
发表时间: 2017-05-18 来源: 北京延庆文明网

  江苏省姜堰市的8旬老翁汉老刘因小儿子长年不“回家”,一气之下告上法院。经法官调解判决,被告小刘每周至少“回家”一次,每次不少于两小时。小刘很是想不通,父亲每月有退休金,又有其他子女照顾,晚年生活应该很幸福了。自己工作忙,家里事情又多,很少有闲功夫。

  看罢这则似曾相识的消息,一个念头萦绕心间:赢了官司的老刘,真的就能“迎”来亲情吗?

  其实,类似案例先前已经出现了多起。虽然说,这样的案例往往都是作为父母的赢,可是,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试图找回失去的亲情,不管是父母还是子女,都是输家,没有赢家。因为,作为人与人之间的亲情,是培养出来的,不是法院判决出来的。如果维系这种人与人自然产生的亲情,还需要法律出面来维护的话,还是我们所说的亲情吗?要知道,亲情属于道德文化范畴,绝非法律所能够解决的。

  古话说:“一场官司几代仇”。正如专家所言,家庭成员之间的事情最好不要走诉讼这条路,否则往往会赢了官司输了感情,为让子女回家看自己,打一场官司更不可取。试想,如果双方矛盾或者是误会并没有完全“冰释”,彼此见了面不是反而更“尴尬”?“一周至少见一次”、“每次不少于两个小时”,“双方都能说些什么呢”。要知道,法律是刚性的,它能强迫子女“回家看看”,却管不了子女怎么“回家看看”。强扭的瓜能甜吗?法院虽然判决儿子每周一次回家探望父母,可是怎么更好的执行呢?如果儿子就是不愿意执行法院的规定,该怎么办?难道让老父母再次到法院寻求帮助执行?如果儿子心中不愿意,只是例行公事般地来去,为了执行而执行,每次去都吊个脸,没一点高兴劲儿,在家里一露面就走,或是与父母干瞪着眼坐几分钟,去看了又有啥意思?对于父母“老而更软”的心来说,岂不是一种更大的伤害!岂不是没气找气生?如此,法院又能怎么办?

  心病要用心药医。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感情是建立在互相尊重、互相信任的基础上,打这种官司往往会给双方带来无法弥合的感情伤害,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式。为此,要想真正找回亲情,唯有相互理解才是最好的弥合亲情裂缝的途径。人心都是肉长的,父母双方与子女都应该静下心“站”到对方立场去,父母多一点理解孩子:孩子太忙,不见得非得每周都要孩子回来探望,有空没空打个电话不也挺好吗?孩子多为老人“想想”:老人最怕孤独,而且赡养老人绝对不仅仅是物质的,精神上的慰藉也是不可或缺的。假如能够两好隔一好,又岂会出现判决出来的尴尬“亲情”?

  强扭的“亲情”不会甜。真的希望,类似靠法院来调节的“亲情”案例不再出现在我们的视野前。也真的希望,能够让道德的归道德,法律的归法律。(介丁)

责任编辑: 刘晓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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