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评论】安全行驶需要法律护航
发表时间: 2018-11-16 来源: 北京延庆文明网

  10月28日上午10时8分,重庆市万州区一辆公交车与一辆小轿车在万州区长江二桥相撞后,公交车坠入江中。根据调查事实,乘客刘某在乘坐公交车过程中,与正在驾车行驶中的公交车驾驶员冉某发生争吵,两次持手机攻击正在驾驶的公交车驾驶员冉某,并与刘某抓扯。两人互殴造成车辆失控,致使车辆与对向正常行驶的小轿车撞击后坠江,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十五条鲜活的生命,就在刘某和冉某互殴中瞬间消失。愿逝者安息,生者警醒。我们究竟要从这样的悲剧中警醒什么,找寻什么,反思什么?有人说,需要给每一辆公交车配备安全员;有人说,要让驾驶室彻底与乘客物理隔绝;还有人说,对于敢抢方向盘乘客群起而攻之,一脚踹下去。重庆公交车坠江事件,让危害公共安全罪成为热议话题,也让我们深思为何明明有法可依,却依然有人以身试法?为何明明知道抢夺方向盘,殴打驾驶员十分危险,却依然有个别群众屡屡挑战法律底线呢?

  崇德尚法,慎思明辨。几千年的封建统治,几千年的人治文化,让国人对于法治精神缺乏起码的敬畏之心,更别说遵纪守法了。为了一己之私,可以不顾他人生死安危。抢夺方向盘,殴打司机,强行逼迫驾驶员按照自己的意愿停车。这样的新闻报道还少吗?为什么依然有人我行我素,不管不顾呢?因为他们根本不懂法、不学法,自然也就不知法,不怕法。都说无知者无畏,因为不学法,所以不懂法,自然不惧法。于是总有人前赴后继,不管不顾,我行我素,以身试法。甚至进了拘留所,都不知道自己犯了什么法?这说明,我国的普法宣传工作存在巨大短板;也说明公民对于学法、懂法、用法、护法的意识十分淡薄。崇德尚法,德治与法治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提供公民的公德意识,法治精神,刻不容缓。我们不能让重庆公交车坠江事件再次重演,更不能纵容危害公共安全罪大事化小,小事化无。想要崇尚法治精神,就要树立法律的权威,震慑那些敢于以身试法者。

  以身试法,以案说法。乘客刘某和驾驶员冉某的互殴行为与危害后果具有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两人的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已触犯《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涉嫌犯罪。笔者倒是建议全国司法部门以此案说法,不仅从乘客刘某和驾驶员冉某的违法行为说法;也要对部分网友诽谤、诬陷被撞的小轿车女驾驶员网络暴力说法。通过这一起案件,警醒世人,崇德尚法,自觉守法,真心护法,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借助法律的权威捍卫社会的规则和正义。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行为,我们要全面预防,最大限度保障驾驶员的人身安全。同时我们要对危害公共安全的人和事儿严厉打击,形成强大的法律震慑效应,让其不敢违法,不能违法,不想违法。(野草)

责任编辑: 秦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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