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延庆区委宣传部

延庆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组织开展延庆区“2017延庆榜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

京延宣发〔2017〕3号

  为进一步深化我区榜样选树品牌活动,推动全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按照市委宣传部、首都文明办关于“2017北京榜样”的相关要求,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广电中心、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联合在全区组织开展“2017延庆榜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2017延庆榜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这一主线,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创文明城区、办百姓实事、迎世界盛会”为主题,坚持开门办评选,坚持从社区(村)、基层单位做起,层层举荐,月月上榜、全媒传播,坚持常态化与阶段性结合、选树好人和宣传好事结合、选树榜样与推荐典型结合、榜上选树与榜下活动结合、线上举荐推广与线下学习实践活动、榜样选树活动与“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相结合,组织开展“2017延庆榜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在全区各领域、各行业选树一批“崇德向善,奋发向上”的榜样人物,充分发挥榜样的引领和示范效应,形成群星璀璨、七星共明的先进格局,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和建设国际一流的生态文明示范区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二、选树标准和条件

  具有“崇德向善,奋发向上”精神,体现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勤劳节俭、热心公益、自强不息、科技创新、环境保护10个方面的道德品质。在延庆工作、学习、生活的18周岁以上成年人均可。

  三、活动时间和奖项设立

  1.宣传推广阶段(2017年4月):组织开展“2016北京榜样”暨美丽延庆人学习宣传活动。

  2.推荐上榜阶段(2017年5月至10月):每月在社区(村)、基层单位的宣传栏、宣传墙、电子屏等明显位置张榜月榜人物。

  3.审核评选阶段(2017年11月至12月):重点对年度榜样候选人进行审核,开展线上线下榜样评选活动。

  4.礼遇表彰阶段(2018年1月至3月):礼遇榜样,举办颁奖典礼,进行表彰。

  全年将评选“2017延庆榜样”10名和提名奖10名,颁发奖杯、证书,并给予奖励。

  四、活动内容和推荐流程

  1.“2017延庆榜样”选树

  各工委、各乡镇、各街道要从基层社区(村)、基层单位做起,通过层层选树、层层张榜、层层举荐开展榜样候选人推荐工作。要求各基层社区(村)、基层单位要结合实际每月开展典型人物选树工作,并显著位置设立榜样宣传栏等,进行宣传公示。区活动评委会将根据基层推选情况,评选出延庆区候选人,择优向市活动组委会推荐参评市级“2017北京榜样”和“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

  各工委、各乡镇、各街道一次性推荐候选人(人数不少于10人),从中择优3人填写延庆区“2017北京榜样”候选人推荐表一(见附件1),其他7人填写延庆区“2017北京榜样”候选人推荐表二(见附件2),并对所推荐候选人的事迹真实性和遵纪守法情况进行审核把关。请于5月5日之前将候选人推荐表一和推荐表二电子版报送区文明办-文明建设促进中心内网邮箱,上报推荐表请务必认真填写简要事迹和详细事迹,人物事迹要用故事说明人物特点、事迹特色,体现真实性、典型性、故事性,择优3人要有与事迹有关的电子版照片3-5张,一寸照片电子版1张。推荐上榜阶段涌现出新的先进人物、优秀事迹可随时推荐。

  举荐榜要有人物、有照片、有事迹、有张榜单位、有张榜时间,“北京榜样”举荐榜统一模版,请登录“北京榜样”主题活动官方网站http://bjby.bjwmb.gov.cn下载。各工委、乡镇、街道每月张榜人数不少于5人,基层单位、社区、村每月张榜人数不少于2人,每两个月更新一次。评审组将进行检查,定期进行通报。

  2.行业榜样选树

  按照选树标准和条件,依据各行业特色,各相关单位要重点开展教师、警察、医生、护士、安监员、窗口服务人员、环卫工人、出租车司机等具有行业特色榜样和文化界、体育界、企业家等榜样选树活动,与“2017延庆榜样”共同形成群星璀璨、七星共明的先进群体格局。各相关单位在本行业榜样选树活动后,要进行逐级张榜,择优1名推荐评审组,纳入延庆榜样库,参与“2017延庆榜样”评选。择优推荐后即可填写延庆区“2017北京榜样”候选人推荐表一(电子版),报送区文明办文明建设促进中心内网邮箱。往届区级“北京榜样”及提名不参与延庆榜样年度评选,可以推荐“2017北京榜样”。11月30日前,各单位须将选树活动照片和500字总结(电子版)一并报送区文明办文明建设促进中心内网邮箱。

  五、先进典型的学习宣传活动

  “2017延庆榜样”是我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典型,他们是有形的正能量,鲜活的价值观。各单位要广泛开展学习活动,营造崇尚榜样、见贤思齐的良好社会风尚。

  1. 精心抓好媒体宣传活动

  区属新闻媒体要做好上榜人物的宣传报道工作,发掘报道群众身边的好人好事,做到有栏目、有标识、有人物、有照片、有事迹、形成亮点和热点;要做好主题活动重点动态宣传,及时报道各单位在举荐榜样人物、组织学习宣传、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设计网络宣传互动活动。全区网络媒体要加强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上进行网络互动宣传推广活动,实现互联网与“2017延庆榜样”的深度融合,找准“互联网+榜样”的着力点,重点在12月份开展“为榜样点赞”活动,形成网上强大正能量,扩大榜样的传播力和社会影响力。

  2.充分发挥公益广告宣传作用

  各单位要做好先进典型的公益广告宣传,要发挥各自优势,在社区、广场、车站、公园景区、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少年宫、商业区、建筑围挡等地广泛宣传主题活动和展示榜样人物事迹。

  3.广泛组织社会宣讲活动

  以先进典型人物为主体组建各级宣讲团,针对先进典型的事迹类型和人物特点精心编排,采用报告会、分享会、故事会、文艺节目等多种形式,走进社区、学校、工厂、机关、军营讲好榜样故事,传递感动,延续精神,解读榜样模范人物的时代内涵。

  六、先进典型的学习实践活动

  要充分发挥榜样模范人物的示范带动作用,在文化界、体育界、教育界、科技界人士及企业家中开展“重品行、树形象、做榜样”实践活动,加强公众人物社会责任教育,把群众学习榜样精神的感动转化为传递榜样力量的自觉行动,形成人人都做好人好事,人人争当榜样的良好社会风尚。

  1.开展“学榜样我行动”活动

  各单位要组织干部群众学习身边榜样,本着自觉自愿的原则,创造条件帮助榜样人物打造一批工作室、工作团队,发挥榜样人物在工作岗位上的示范带动作用,倡导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各单位要主动了解榜样心愿,结合榜样实际,积极帮助榜样人物打造有特色的公益团队。各单位要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的组织干部群众扎实开展“学榜样我行动”主题实践特色活动。

  2.举办“为榜样圆梦”活动

  各单位要根据榜样人物的理想愿望、事迹特点和实际情况,精心为榜样人物策划设计适宜开展的活动,开展“为榜样圆梦”公益行动,进一步传递榜样的善行义举,传承圆梦正能量,扩大圆梦活动影响力,营造人人学习榜样、崇尚榜样、争当榜样的良好社会风尚。

  3.开展关爱礼遇榜样人物活动

  各单位在春节、中秋等重要节点,要组织对榜样进行走访慰问活动,深入榜样人物家庭,了解榜样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充分体现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对榜样人物的关心关爱,弘扬社会正气,在全社会树立好人好报的价值导向。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是我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和品牌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各工委、乡镇、街道要将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纳入本单位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的总体部署,作为改进创新典型宣传工作的突破口,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周密部署,高效落实,要明确主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

  2.抓住重点,热在基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要热在基层,热在群众。各单位要把工作重点和着力点放在社区(村)、基层单位,按照好人好事并举的要求,抓好举荐榜的设置张榜,广泛发动,层层举荐,层层张榜。要统筹用好榜样资源,充分发挥榜样人物的示范引领作用,利用重要契机,结合实际,组织市民群众开展有特色有实效的各类基层学习实践活动,把握节奏,热度不减,逐步掀起活动高潮。

  3.广泛宣传,深化影响。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根据不同时段的活动内容设计相应的宣传方案,做到日常宣传不断线,重点宣传掀高潮,为大型主题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网络媒体要充分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宣传推广主题活动,吸引网民互动参与,增强活动黏性,扩大传播,使新媒体成为传递榜样力量的有力载体。

  4.完善机制,强化考评。实行通报机制,区活动组委会将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定期开展观摩会、交流会等,交流各单位的经验做法。坚持激励机制,对在组织发动、举荐榜设置张榜、推荐选树工作,以及“学榜样我行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进行表扬。健全考评机制,将各单位组织开展的活动情况,纳入各类精神文明创建综合考评。

  中共北京市延庆区委宣传部

  延庆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