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整体工作
发表时间: 2013-04-15 来源: 朝阳区文明办

  2013年,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以落实“六五”普法规划为主线,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一、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内容,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效果

  从全市、全区工作的大局着眼,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安排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做到党委、政府的工作重点在哪里,法制宣传教育就跟进到哪里,确保普法重心紧贴社会发展的需要。2012年,朝阳区成为钓鱼岛事件涉日游行的主要活动区,在使馆周边等重点区域,朝阳区大力开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集会游行示威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积极引导群众理性表达爱国热情,依法有序参与各项社会事务,为有效预防和杜绝群体性事件提供了法律支持。

  在十八大安保维稳期间,区司法局在开展好维稳法宣资料进社区(村)、法律大讲堂、维稳巡回展等活动的基础上,将1万份海报、10万份《致市民的一封信》、5万份《电话威胁航班及虚假报警所涉及法律知识问答》等资料发放到全区所有的社区、村,并在十八大代表交通出行可能途经路线及机场高速等重点路段,制作工地宣传围挡3360平米,制作刻录100张公益广告光盘,在所管辖区域内的大屏幕、电子显示屏等反复播放,辐射到楼宇、市场、企业、机关、学校、车站等周边,为十八大的胜利召开做出法宣工作应有的贡献。

  二、坚持分类指导,抓住重点对象,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

  依托全市开展的法制宣传“四季行”、“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喜迎十八大践行北京精神做讲法制守纪律的北京人”等主题活动,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流动人口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一是继续实施处级党政领导干部法律专题培训工程,为全区公务员配备《公务员执政为民的法律智慧》一书,将法宣教育纳入全区公务员初任培训和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培训的常规课程,推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常态化。二是深化“青春船长”工作机制,全面开展青少年法治文艺评选、模拟法庭、普法夏令营、法制副校长辅导讲座等活动,并组织专家编印了不同年龄段的《朝阳区青少年普法读本》,提高全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三是将法宣教育纳入对流动人口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中,依托社区学院,定期对流动人口进行法制宣传讲座。以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拆迁地区等为重点,开展“春风送暖与法同行”主题活动,提高流动人口的遵纪守法意识。四是积极开展法律进中央单位、企业等活动,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研讨论坛等形式,扎实开展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专项法律宣传。同时树立宣传与服务并重、以服务带动法宣的工作思路,针对中央单位、企业存在的一些难点、热点问题,如央视拆迁的后续问题等,及时选派律师、驻地司法所工作人员等深入现场,教育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全年,全区共开展各种法制宣传教育活动3260次,受教育群众192万人,发放各种法宣资料137万份。

  三、坚持普治结合,强化重点环节,提升全区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一是继续做好“法治朝阳”创建的调研工作。结合“十二五”期间朝阳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及特点,对《“法治朝阳”创建活动实施意见》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完善,为全面启动“法治朝阳”创建工作奠定了基础。二是组织普法志愿者,依托社区(村)法律服务室等平台和载体,开展法律咨询、送法入户等活动。如潘家园街道老法官志愿服务队,在义务为居民和社区提供法律咨询、化解家庭邻里矛盾等服务的同时,宣传法律知识,取得显著的社会效果。三是围绕基层平安建设、和谐社区、和谐乡村建设以及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努力建立以基层依法治理为基础,以行业依法治理为支柱,以地方依法治理为主体的依法治理“三大工程”。2012年5个村被评为北京市第四批“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村被评为第五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四、坚持文化引领,打造重点网络,实现法制宣传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一是坚持全年开展“‘维稳定促和谐’法律大讲堂社区(村)行活动”,在全区所有43个街乡、487个社区开展讲座497场次,受教育群众5.86万人。二是将法治文化建设融入全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进程之中,积极开展法治书画作品展、法治文艺汇演、法律小剧场、“法制电影放映月”等各种法治文化实践活动200余场次,打造朝阳法治文化品牌。三是依托首个地区级文化中心——垡头地区文化中心建立了全市首家法治文化活动基地——“朝阳区法治文化活动基地”。紧紧围绕“整合各方资源、搭建服务平台、打造为民特色”的宗旨,通过文化搭台,唱响法治主旋律,形成以点带面、根植基层、紧密联系周边地区的法治文化枢纽。今后,朝阳区将再建10个覆盖城乡、便捷民众、设置合理、功能多样的法治文化活动基地,力争走出一条以文化为载体促进普法,以普法为路径繁荣文化的普法之路。

责任编辑: 桑爱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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