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全面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2014年是第四届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评选表彰年。除了迎接全国文明城区复查之外,朝阳区还将开展第四批全国级和新一届首都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推荐工作,将使文明社区和文明村覆盖率达到90%以上。
朝阳区积极推进朝阳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规范化建设,鼓励系统、单位、街乡、社区(村)、小区、楼门因地制宜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实践活动。继续实施文明单位“五个一”创建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十二个一”工程,文明社区和文明村覆盖率达到90%以上。深化军(警)民共建“五项工程”,实施项目化运作,不断挖掘培育基层共建品牌。同时,以“好家风好家训”为重点,广泛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最美家庭”评选活动。
全区还着力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校园,在全区中小学开展“我的中国梦”、“做一个有道德的人”、美德少年标兵评选等活动。发挥区、街乡、社区(村)三级家庭教育网络功能,开展家长教子活动,倡导优良家风。
此外,加强社区“四点半”课堂、未成年人活动指导站建设,动员社会组织和“五老”志愿者共同参与,推进“六小”道德实践,建立健全社区未成年人综合评价和维权机制。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校外教育阵地、社会实践基地作用,探索建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阵地联盟模式。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关爱帮扶困难家庭儿童,部门联动,不断优化社会文化环境。(朝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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