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海淀区八里庄街道平安建设办公室组织各社区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宣传和清理,这是三月份以来的第二次社区消防专项行动。
以真实案例为课件。通过通州区9﹒20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案例,警示社区居民电动自行车室内充电存在巨大消防隐患。
以法律依据为准绳。明确告知居民《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同时可处罚款。通过联合物业进行楼内巡查,动态发现隐患,及时制止违规行为。针对反复性强、自觉性差的居民重点入户摸排。
平安建设办公室将继续开展社区专项消防行动,督促落实物业安全责任,提升居民安全意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减少火灾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