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宣传部拟在2026年清明节期间在海淀区清河之洲公园举办传统节日相关文化活动,现面向社会征集项目供应商。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深入推进传统节日振兴,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我部拟推出结合传统文化内涵和海淀优美环境的文化活动,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节日氛围、感悟文化力量。
二、项目内容
主题活动预计于清明节期间举办,活动地点为海淀区清河之洲公园。活动将依托清河之洲优美的自然生态与水岸文化底蕴,串联清河绿道全线场景,打造集文化体验、休闲游乐、运动互动、社交打卡于一体的春日品牌活动。活动内容应包括游戏运动类、国风非遗演出、春日花事文化、国风沉浸等活动部分,可以在此基础上进行丰富。活动面向广大市民群众开放。供应商须具备活动场地协调能力。
三、经费预算
项目预算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
四、比选方式
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宣传部将从供应商资质、同类项目业绩、方案可行性、预算合理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经初步审核选出不少于3家供应商参加比选会,最终择优一家供应商执行。本次比选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委托第三方实施。比选时间另行通知。
五、征集时间和范围
即日起至3月20日16:00,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活动供应商。
六、申报要求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
2.项目服务方案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内容切实可行,具有可执行性。方案中的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
3.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比选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不能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最近三个月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七、申报材料
请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方案和合理的经费预算,所有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后,于2026年3月20日16:00前发送以下材料至指定邮箱:sky1012123817@163.com(题目注明参与比选的项目名称)。
1.参与比选采购报名回执(详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近三个月相关信用证明;
5.近三年(2023年至2025年)同类项目业绩,提供有效合同复印件;
6.比选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单位情况、场地设计、人员配备情况、项目需求分析、时间进度计划、质量保证方案等);
7.项目详细经费预算表。
8.廉政承诺书。
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宣传部
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