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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淀区委宣传部关于征集
海淀区全国中小学文明校园提名校园创建工作项目
执行公司的比选公告
发表时间: 2026-09-14 来源: 海淀区委宣传部

  依据年度工作安排,拟开展海淀区全国中小学文明校园提名校园创建工作,经区委宣传部专题会审议批准,项目以公开比选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项目执行公司。具体要求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为巩固和深化全国中小学文明校园创建成果,统筹做好全国中小学文明校园迎检评估工作,对项目涉及的7所学校开展指标梳理、材料审核、实地考察、问卷调查、模拟评估、冲刺提质等服务内容(详见项目比选需求)。

  项目比选需求:详见附件2

  二、经费预算

  海淀区全国中小学文明校园提名校园创建工作项目预算不超过16万元人民币。

  三、单位比选

  中共海淀区委宣传部将从公司情况、方案可行性、预算合理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项目经过初评择优选出3家公司参加比选会,最终择优选择一家公司执行,签订合作协议。

  四、征集时间和范围

  即日起至2026年9月16日17:00,面向社会公开征集。

  五、执行方资质要求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

  2.项目服务方案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内容切实可行,具有可执行性。方案中的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

  3.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比选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不能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申报提交材料

  请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和合理的经费预算,所有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后,并于2026年9月16日17:00前发送回执部分材料至指定邮箱:hdwmb@126.com(题目注明参与比选的项目名称),纸质版材料送至海淀区人民政府第一办公区711室。

  1.参与比选报名回执(见附件1)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近三个月相关信用证明

  5.比选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情况简介、项目需求分析、项目服务方案、人员配备情况、最终报价等相关内容)

  6.近三年(2024年至2026年)同类项目业绩,至少提供2项有效合同复印件

  7.经费预算表

  8.廉政承诺书

  项目监督电话:82468141

  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宣传部

  2026年9月14日

  附件1 参与比选采购报名回执

  附件2 廉政承诺书

责任编辑: 王 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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