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干]切实用好干部召回问责这把戒尺
发表时间: 2016-01-21 来源: 海淀文明网

  青海海东市日前规定,派驻贫困村的第一书记、扶贫干部若工作不称职,将召回问责。而一个月前,四川达州市就已召回履职不力的第一书记241名。(1月20日人民网)

  “干部召回”制度是近年来一些地方严格干部管理的新举措。就如同不合格的商品被召回可以尽早降低各种安全隐患一样,“干部召回”制度是对那些为官不为的“懒政官员”及时亮黄牌,既能取得防微杜渐、治病救人的功效,又能避免对官员整体形象进一步的伤害,富有新意,值得点赞。此次,青海对派驻贫困村的第一书记、扶贫干部实施召回,并将实施问责,既是对人民群众的负责,也是对不作为干部的一种严肃惩戒。

  干部召回,重点不在“召”,而应是在“改”和“修”上下功夫。干部思想发生了问题,工作上出现了失误,组织上应当加强教育,正确引导,纪律处理,达到教育本人惩戒他人的作用。显而易见,这一制度对官员的“铁饭碗”直接构成冲击。但值得注意的,治理官员“为官不为”, 不是政府层面空喊口号,也不是出几个新招就行,更不能“罚酒三杯”罢了。从前,“进了公家门,就是公家人”,只要不犯大的错误,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或者连钟都不撞,也不必担心饭碗问题,正如晚清名臣曾国藩所云云:“百种弊病,皆从懒生。”少数机关政府工作人员,乱作为、一些腐败问题触目惊心,有的为官不为,在其位不谋其政,该干的事不干,“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的“庸官懒政”现象蔓延。“干部召回”不啻于一声警钟,敲响一些官员混日子的思想,无形中绷紧了“为官一任,造福乡里”的责任。

  “召回干部”应当是通过有效的教育和有效的纪律问责,让干部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真正受到警醒,改正错误,争当好干部。这才是建立“召回干部”制度的题中要义。如果“干部召回”后,仅是组织一些常规的集中教育,就很快地将干部重新调整到工作岗位,这样的召回是没有实际意义的,或许将出现新的形式主义问题。干部思想深处出现的问题,不是一天两天就形成的,也不是一天两天的教育和军训就可以改掉的。如果不能找到行之有效的办法,为改而改,往往是欲速则不达,最后只落个轰轰烈烈的花架子,过去我们在类似的形式主义中吃的亏也不少了。

  “干部召回”作为干部监督管理的一项新举措,还是有许多创新之处,关键是要建立起“召回”的有效机制,让“召回干部”真正成为干部管理工作的一种“良法”。因此,要建立起干部监督的有效措施,将“召回干部”的标准进行量化,什么样的干部要及时召回,什么样的干部可以实施观察后召回,都要通过具体量化的数据来做决定,而不能是领导干部个人的随意决定或者是干部本人故意为之。要对“召回干部”进行有效的教育,甚至要实施纪律手段,采取停职待岗、停薪自费学习、劝其主动辞职等方式,真正让他们受到教育,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而不能仅是简单的从一个岗位交流到另外一个岗位就算完事。同时,对“召回干部”重新调整岗位后,要给他们一个考察期,对思想不改、错误照犯、问题不断的,要制定严厉的处理措施进行补救,决不能随之任之的一放了事。

  “为官不为”和“懒政怠政”绝对不是小事,是干部队伍建设问题,是党的作风建设问题,也是反腐倡廉建设的大问题。治理“懒官懒政”刻不容缓,必须雷霆万钧地向“为官不为”者开刀,向“懒政怠政”者亮剑,标本兼治,抓铁留痕、踏石留印,“干部召回”似乎只是制度上的创新。虽然“干部召回”制度是干部监督管理尝试推出的一项大胆举措,但是,我们不能期待这个召回制度成为解决一切的“仙药”。唯有用好问责的律尺,坚持标本兼治,并在治本上真下功夫,切实让那些为官不为的“庸官懒官”没有机会、没有平台、没有市场,让他们装不成样子,混不了日子,守不了摊子,占不住位子,切实让庸官、懒官和散漫官遁迹无形。(林志干)

责任编辑: 李 泳洁
相关报道

海淀公益广告

Copyright ©2009 www.bjwmb.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ICP 备案序号:京ICP备 06033490号
主办单位: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运行管理: 首都文明网工作组
E-Mail: webmaster@bjwmb.gov.cn Telephone number:86 - 010 - 62670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