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干]依法依规上网争当正能量的网民
发表时间: 2016-02-29 来源: 海淀文明网

  2月28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责令新浪、腾讯等网站依法依规关闭任志强微博账号。国家网信办发言人姜军发表谈话称,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不得利用网络传播违法信息。

  众所周知,网络是国家的重要宣传窗口,更是对外宣传、乃至报道的重要平台。尤其是党报党刊,是党和国家主流意识形态的宣传平台,必须代表党和国家发出最正确的声音,决不容许有任何不同的声音。作为广大网民,必须遵循这一重要原则,在网络媒体平台上突出社会正能量,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发出与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相一致的声音,决不能凌驾于法律法规之外而追求所谓的“自由”,发表不负责任的错误言论影响视听,损害到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对这样的“不良网民”,不管是谁,都必须坚决清理出去。国家网信办责令新浪、腾讯网站关闭诸如任志强等“大V们”的微博,就再次充分表明,网络空间决不是法外之地,更是不容许出现藏污纳垢之地,任何人不得利用网络传播违法信息。

  互联网不是丛林社会,但也不是象牙之塔,一方面应承认它具有自我净化能力,相信它的矫正自觉。另一方面也不可对其放任自流。不仅需要国家实施强有力的监管和治理,更需要广大具有正能量网民来共同维护。如何才能做一个中国好网民,担当起推动社会正能量的责任呢?一个根本的问题就是,我们既要在网络上打造正能量、传递正能量,做网络清朗的工作者,做网络山清水秀的奉献者,也要敢于站出来积极举报网络丑陋现象,坚决同网络不良现象做斗争。我们在经历众多网络事件之后,不少人痛感网络伤人,深觉人言可畏。尤其是网络中语言暴力、以讹传讹、编造谣言都已成为人人厌恶的恶行,有些违法行为更将受到法律严惩。但惩罚不是最终的目的,重拳出击是为净化网络空气,还网络空间一片正气清风。当前,对诸如任志强等“大V们”无视党纪国法在媒体中发表错误言论误导网民视听的行为,国家职能部门就应拿起法治的武器狠狠地进行打击,决不容许这样的现象再有滋生的土壤。

  而在网络世界中,每个网民除了严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依规上网之外,更重要是要保持好个人的自律。也就是说,我们必须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从细微之处做起,一旦发现有不良的网络信息,就要大胆地站出来进行自我抵制,或是举报和反馈,这些行动需要我们每个网民不仅要自律的意识,也要有同不良行为做斗争的习惯,才能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也只有如此,将自律的高压线高悬在自己的头上,才能换来网络世界的晴朗。而这样的晴朗世界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也必定能为当一个正能量的“中国好网民”筑起坚实的网络长城。

  治理网络“公害”,晴朗网络空间,维护网络安全,刻不容缓。习近平总书记曾经指出,要加强全党全社会网络安全意识培养,发动全社会参与维护网络安全,培育“中国好网民”。近些年来,国家网信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精神,坚持以法治网、依法办网,提速互联网的管理创新机制,先后出台“微信十条”“账号十条”“约谈十条”,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有力地开展“净网”“剑网”等专项行动,加强清理整顿规范网络传播秩序;有效地发起了“七条底线”“网络安全宣传周”“护苗行动”“中国好网民”等系列活动,推动网络内容建设,弘扬正能量。国家正在以“积跬步”的姿态,稳步夯实网络强国建设的根基,让我们的网络空间更文明,让网民的生活更幸福,让社会更和谐。事实也已经证明,实施网络空间法治化,用严格的法律法规规范网民的上网行为,也是保证人们成为正能量网民的有力之盾。诸如任志强等之流,无视党纪国家乱发错误言论的所谓“大V”,对他们进行严惩严治,主是缓解网络戾气,就能确保网络正能量覆盖负能量,实现网络空间的干净清朗。

  位卑也别忘忧国,捍卫网络安全,晴朗网络空间,不仅是国家的事,也是我们每个网民的责任。尤其是在“互联网+”时代,更需每个网民必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当“中国好网民”,合力消除“网络雾霾”弘扬正能量,建设一个清澈安全的网络空间,推动网络强国梦早日实现。(林志干)

责任编辑: 李 泳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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