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全国司法所和广大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奋勇争先、建功立业,近日,司法部决定表彰全国模范司法所和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清河街道司法所被授予“全国模范司法所”称号。
多年来,清河街道司法所立足自身实际,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以人民满意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强化人民调解职能,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法律援助服务,认真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为维护辖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受到了上级领导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2007年被北京市司法局评为“十大人民调解委员会”、2014年被北京市司法局授予“AAA规范化司法所”“北京市规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2019年杜颖所长被国家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司法所所长”、2020年被北京市司法局授予“七五普法先进集体”,连续多年被评为海淀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司法部、市法、检、司等领导多次来清河街道司法所参观指导,对清河街道司法所的各项工作都给予了高度评价。
清河街道司法所自2013年开始,不断健全街道依法行政制度,从“事前风险预警监管、事中控制性监管、事后跟踪性监管”三方面入手,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其中,逐渐打造起合法性审查团队。借鉴“枫桥经验”,在辖区29个社区各设立3名以上人民调解员,并动员楼门长、治安志愿者加入,村居行律师参与调解队伍中,目前这支队伍已达到500余人,在普法宣传和人民调解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成为北京市人民调解案例库的储备人才,年均调解成功率高达97%。(记者 孙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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