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双十一”即将到来,各类商品预售活动纷纷启动,打折促销、直播带货令人眼花缭乱。为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海淀区市场监管局、公安海淀分局纷纷加大监管和宣传力度,规范行业市场秩序,并发布“双十一”网络购物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选择、科学消费、及时维权。
区市场监管局紧盯“全流程”护航消费市场
海淀区市场监管局为引导各平台企业增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意识,充分释放“双十一”消费潜力,临近“双十一”期间,依托区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机制,海淀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区委网信办、中关村科学城综合部、区税务局、区文旅局、区商务局、公安海淀分局、西区邮政管理局以及北京市市场监管局,面向美团、抖音、快手、爱奇艺、优酷、百度、腾讯、贝壳找房、叮当快药、敦煌网、新浪微博、58同城、去哪儿网、小米、滴滴、中关村在线、转转等17家重点平台企业召开“双十一”节前指导培训会,指导各平台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合规经营。
海淀区市场监管局从遵守“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规范开展广告宣传活动、保障药械网络销售质量安全、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落实明码标价相关规定、保障平台内销售产品的质量安全六个方面对平台企业进行指导提示。区委网信办、区税务局、区文旅局、区商务局、公安海淀分局、西区邮政管理局也分别结合自身职责对平台企业开展督促指导,市市场监管局结合近期工作安排提出工作要求。
另据了解,为进一步压实压紧直播营销平台、直播间运营者,以及直播营销人员的主体责任,引导直播带货行业规范发展,深入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海淀区市场监管局多部门联合对直播带货行业开展了规范市场秩序“云抽查”行动。
海淀区市场监管局聚合多方监管力量,联合区文旅局、公安分局、区委网信办,同时,组织局内多个相关部门,围绕各自监管职责共同开展联合检查。本次联合抽查,通过随机抽取管辖主体、随机匹配执法人员的形式,在多个短视频平台随机抽取8户在海淀区登记注册的经营主体,采取线上联合“双随机”检查的方式,将直播带货主体的直播内容、产品介绍、履行电子商务经营者主体责任情况等内容作为远程检查重点,着重对直播过程中是否存在低俗淫秽内容、民族宗教问题、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联合检查。
下一步,海淀区市场监管局将充分发挥区级“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牵头作用,以虚假宣传问题为“小切口”,多措并举,协同共治,开展全链条、多角度综合治理工作,切实做好事前规范、事中监管、事后查处的全流程监管工作,有效促进直播带货行业的标准化、规范化发展,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提高“心防”意识 筑牢反诈防线
“双十一”将至,网络购物即将迎来高峰。近期,公安海淀分局立足辖区反诈工作实际,结合“双十一”期间网络购物易发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种类、特征和危害,以提升广大市民的主动防诈“心防”意识为着力点,发动民警、辅警和警务联络员等力量,组织开展以入户、见面、广播、网络为重点的“四宣”集中宣防活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识诈防诈反诈意识和能力。
“四级联动”平安全覆盖
今年9月份以来,公安海淀分局进一步适应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形势和要求,通过“四级联动微信群”模式,将法治建设、平安建设工作等丰富实用的资讯及时传播到全区干部群众手中,进一步提升群众对平安海淀建设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据了解,“四级联动微信群”分别为区、街道(镇)、社区(村)、小组(片区)微信群。
近期,公安海淀分局刑侦支队反诈中心中队长杨帆在“四级联动微信群”中,陆续发布相关提示:“请各单位加强辖区群众防范宣传,特别是结合‘双十一’临近的特点,对网购群体开展靶向宣传,广泛转发安全提示,提醒群众陌生快递谨慎签收,不要贪图小利扫描陌生二维码下载陌生APP,如遇拿不准的情况,可通过反诈微信群向公安机关询问。同时各单位对发现的新型诈骗手法及时向分局反诈中心反馈。”
反诈先行筑牢“防火墙”
今年以来,公安海淀分局依托海淀区情区位优势,建立了三级预警劝阻体系,在重点单位和大学建立了四级反诈劝阻中心,通过身边人劝身边人,身边事儿提醒身边人的方式,加强反诈宣传和预警劝阻的广度和深度,减少群众损失。
在公安海淀分局的指导下,海淀区的各银行网点与属地派出所建立了警银的联动机制,针对银行网点在日常办理业务过程中发现的人员疑似被骗或者是可疑情况,及时与属地派出所进行联动。“对于老人有大额转账汇款的情况,银行会及时通知民警,民警现场进行甄别,避免老人被骗。”杨帆说。
接下来,公安海淀分局将对已完成建设的5家四级反诈劝阻中心持续加强日常监测,工作情况及时反馈流转,对存在问题的要纳入专项督导,确保四级反诈劝阻中心作用发挥最大化,真正营造全民反诈、参与平安建设的良好氛围,为创造平安海淀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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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联手“火眼金睛”识骗局
“为什么骗子会知道我的身份?”“是谁泄露了我的信息?”在当今信息化的时代下,随着科技的迅速发展,线上消费在让我们日常购物变得方便快捷时,也增加了电信诈骗的风险发生。为进一步提高辖区居民防范各类电信网络诈骗意识,公安海淀分局以线上线下相结合模式,积极开展反诈宣传活动。近日,在一位热心群众与警方的携手下,成功避免了一例电信诈骗情况的发生,成功挽回了事主50万元财产损失。
热心群众小郭在外出时,遇到一名情绪激动的女子在一处偏僻角落打着电话,口中不停地说着“不要伤害我女儿”“我给你汇钱”等言语,情绪激动。小郭立即将情况报告给单位保卫处和中关村西区派出所。
接到报警后,正在附近巡逻的民警桂磊立即赶往现场。过程中,民警发现当事人一直在打电话刻意与民警保持距离,要求民警不要靠近。见此情况后,民警一边安抚当事人情绪,一边详细了解情况。“对方说让我转50万元,否则就将我在国外上学的女儿‘撕票’,电话中还不时传来我‘女儿’的声音。”李女士说。随即,民警将李女士手机挂断,赶紧让李女士联系其女儿,经多次拨打终于接通了其女儿的电话,表示自己正在睡觉,无任何危险。在确认孩子安全后,李女士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待李女士情绪平复后,民警向李女士讲解了有关“绑架类”电信网络诈骗的知识。李女士告诉民警,虽然前段时间看了社区民警和社区工作人员在小区里发的宣传单,但是没想到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一时担心女儿乱了方寸,差点就上当受骗。李女士对民警快速出警、及时劝阻表达了真挚的感谢,若非民警及时赶到,后果不堪设想。
在此,海淀警方提示大家:如遇电信诈骗要时时处处做到“三不”,不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和手机短信,要及时向相关人核实情况;不透露自己以及家人的身份信息、银行卡、联系方式等详细情况;不向陌生人转账,以免自己和家人财产受到损失。临近“双十一”,消费者在网络购物过程中要注意个人信息保护,谨慎登录陌生网站,谨慎参加扫码赠物活动。不要随意点击不明链接或不明二维码。不要轻易参与抽奖活动,不轻信中奖信息。不随意透露个人信息、银行账号、密码等。
『双十一』期间,这份网购消费提示请查收
“双十一”购物节前,海淀区市场监管局发布“双十一”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享受网购便利优惠的同时,要加强自身维权意识,科学理性按需消费。
针对往年“双十一”购物节期间,化妆品消费占据较大比重,区市场监管局着重对如何挑选化妆品作出了提示:在购买化妆品时要选对购物渠道。尽量选择信誉好、规模大的电商平台自营渠道或经过品牌方授权经营的网络经营者,不要通过海外个人代购等非正规渠道,或以不合理的低价,购买进货渠道不明的国外知名品牌化妆品。此外,要注意核实产品信息。网络化妆品经营者应在其产品主页全面、真实、准确披露与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资料一致的化妆品标签等信息。消费者在网购化妆品时,要仔细核对化妆品的产品名称、标示注册人、备案人和受托生产企业名称、生产许可证号、特殊化妆品批准文号等信息。
在提示中,区市场监管局还特别提醒消费者,法规规定的特殊用途化妆品(指用于染发、烫发、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以及宣称新功效的六类产品),产品标签应标注“国妆特字”或者“国妆特进字”的批准文号。购买进口化妆品时,需查看产品是否标有进口商检标志及中文标签,且应标有国家药监局进口化妆品的批准文号。
怎么知道一款化妆品是否经过注册或备案呢?消费者可以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进入“化妆品查询”板块输入产品名称进行查询。也可以下载手机APP“化妆品监管”,在首页输入产品名称查询其注册或备案信息。普通化妆品查询备案信息、特殊化妆品选择注册信息进行查询。
若发现产品未经注册、备案或者与注册、备案信息不符的化妆品,请勿购买。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消字号或械字号产品不属于化妆品。
对于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区市场监管局也作出了重点提示:要注意哪些产品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在选择这些产品时要尤为注意。《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指出: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消费者定作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另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同时,商品不完好,不适用网络“七日无理由退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指出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消费者要确保退回商品完好。故商品不完好,不适用网络“七日无理由退货”。《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对超出查验和确认商品品质、功能需要而使用商品导致商品价值贬损较大的,视为商品不完好。
此外,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的下列性质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
(一)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后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
(二)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
(三)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
需要注意的是:符合上述性质的商品,网络商品销售者应当在商品销售必经流程中设置显著的确认程序,供消费者对单次购买行为进行确认。如无确认,网络商品销售者不得拒绝七日无理由退货。
如果购物过程中,出现消费纠纷,区市场监管局提示消费者,应保存好与客服的聊天记录、付款凭证、优惠措施、产品展示页面截图或直播带货录屏等信息,并向商家索要发票等购物凭证。如发现商家产品存在超过使用期限、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问题,及时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反应。如疑似发生化妆品引起的不良反应,要视情况尽快到正规医院的皮肤科就诊,留存证据并向相关部门上报不良反应。
在购物或接受服务后,注意索要发票或消费凭证,并妥善保管,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可先行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企业注册地所属的消费者协会或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如涉及海淀区企业,可拨打海淀区市场监管局便民服务热线010-60812315进行投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消费纠纷“零诉求”商圈经验全区推广
随着消费经济的不断发展,一批颇具影响力的多元化新型商业综合体在海淀焕新亮相,为广大市民提供优质的消费选择和购物服务,带动城市消费不断提档升级。为进一步提升海淀区商圈服务水平,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日前,海淀区市场监管局在五棵松万达广场举办“你呼我应”工作推广暨消费纠纷“零诉求”“低诉求”商圈经验交流活动。
活动现场,海淀区市场监管局为成功创建接诉即办消费纠纷“零诉求”商圈季度获奖企业龙湖颐和星悦荟、中关村一号,消费纠纷“低诉求”商圈季度获奖企业当代商城、双安商场、城乡华懋、领展购物中心颁奖。
海淀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齐建云介绍:“我们在全区开展低诉求商圈创建活动旨在强化主动治理,推动未诉先办,有效解决群众诉求,做好群众服务。这项工作,我们主要依托市场监管局下的各个市场监管所来开展,与在辖区内的各个商圈密切结合、紧密合作,通过商圈和市监所共同对商户进行管理,建立好商户、商圈、到市场监管所三级消费纠纷的调解联动机制。”
活动现场,消费纠纷“零诉求”商圈企业代表龙湖星悦荟、消费纠纷“低诉求”商圈企业代表翠微集团、新开业的五棵松万达广场负责人就积极推进落实“你呼我应”工作机制进行经验分享。作为商圈代表的北京翠微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满柯明表示,联系卡的创新举措,对商家和消费者来说是一种共赢的做法,“翠微会积极响应区市场监管局‘你呼我应’联系卡创新举措,在所有门店的商场服务台、品牌专柜,我们都张贴了联系卡,第一时间解决顾客诉求,同时积极与属地市场监督所配合,在门店的设置了‘你呼我应’工作站,方便群众快速反映诉求、解决诉求。”
据了解,自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餐饮店、药店、超市、食品市场等领域业态主体创新推出“你呼我应”联系卡以来,全区20个大型商圈积极呼应,全面构建“商户负责人——商圈运营单位负责人——市监所干部”三级调解联动机制,通过LED显示屏轮播、易拉宝摆放、新媒体刊发等方式不断扩大宣传范围;在购物小票上打印“你呼我应”联系卡、制作“你呼我应”联系卡印章等方式,拓宽解决消费者诉求渠道,将消费争议解决端口前置,化解在商圈、解决在基层。通过压实商户、商圈运营方的主体责任,构建政企合作主动治理新格局,推动群众诉求未诉先办、不诉自办,力争创建消费纠纷“零诉求”商圈,打造政企合作推进城市治理新样板的创新举措。
这种创新做法也得到了消费者的认可,有消费者表示:“在商场看到张贴的这些‘你呼我应’公示信息,感觉消费特别安心。以后如果在消费中遇到问题,不管是找商场还是找商家,或者找到市场监管局都非常方便,也让我们消费更安心,更有保障。”
另据了解,经过不断的调整优化,目前,全区20大商圈内覆盖的重点商户范围已从1658户扩展到2712户。通过商圈运营方和市场监管部门主动补位、及时干预、相互配合,联合解决市民诉求504件,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市民诉求环比去年同期下降22.24%,逐步形成符合各自商圈特点的经验做法,全力打造消费维权“海淀样板”。下一步,海淀区市场监管局将不断优化完善“你呼我应”主动治理模式,当好企业的“创新合伙人”,问需企业、服务企业、帮扶企业,在市场监管部门、辖区企业、消费者之间架起一座“连心桥”,以高质量的服务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海淀报 记者 栗洁 李翊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