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庆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开展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检查
为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制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监督检查力度,规范市场经营行为,食品分队对辖区大型商超、农贸市场及餐饮服务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一是核对食品经营单位索证索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其是否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二是对其销售的鱼产品名称中是否含有 “长江鲜鱼”、“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三峡鱼”、“乌江鱼”、“清江鱼”、等字样,餐饮服务单位广告宣传中是否含有“长江”、“洞庭湖”、“巢湖”字样,并督促食品经营者严禁出现带有上述文字的宣传内容;三是持续开展相关宣传工作。通过发放宣传海报、推送信息等方式,提升公众的长江生态环保意识,积极倡导不卖、不买、不食长江捕捞渔获物。(延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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