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评论】做个好家长先从婴幼儿教育入手
发表时间: 2017-12-07 来源: 北京延庆文明网

  这段时间我一直在反思,自己究竟是不是一个好爸爸。孩子因为10月出生,差一个月无法上幼儿园,只好等到明年。三岁零2个月的孩子,我突然发现她长大了,懂事儿了,有些道理比我还明白。但是因为长期的溺爱,免不了女儿总会向爸爸撒娇,走不动了,抱抱宝宝;爸爸我想吃这个,我想要那个。因为自己的童年物质相对稀缺,加之又是男孩没有女孩的那份娇贵,如今自己有了女儿,反倒不知道该如何拿捏家庭教育的尺度了,于是尽量满足女儿的要求,甚至有些溺爱了。

  其实关于幼儿教育类的书籍看过不少,也知道延迟幸福感是教育幼儿的必然阶段,也就是不能轻易就满足孩子的愿望,要引导孩子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父母的奖励。但总是狠不下心,学不会说“不”。我知道自己不是一个称职的好爸爸。因为对于抚养和教育孩子而言,我们这些父母需要从头学习,不仅仅要照顾孩子的日常起居,还要学习幼儿教育心理学。

  笔者注意到2017年3月4日《南方日报》(广州)登载了一篇名为《建议将婴幼儿托管纳入政府公共服务》的文章,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第八批援藏队副领队黄细花3日建议政府立足社区,将托幼服务纳入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中;同时建议政府主管责任部门尽快制定具体的实施规划及相关政策,在城市社区中配置针对0—3岁儿童的托幼机构。笔者认为这并不现实,也不符合中国实际。国家卫计委公布的数据显示,2016年新出生人口1867万,其中45%来自二孩家庭。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今后3到5年内,我国将迎来全社会生育的高峰。我们就拿2016年新出生人口1867万来说,政府需要拿出多少公共资金才能建立托幼机构,就算是建立了托幼机构,请问幼教老师从何处来?更何况是0—3岁儿童的托幼机构。婴儿到幼儿不仅进需要专业医学护理,还要有专业幼教辅导。我们现在的国情根本无法满足,就算是发达的广东地区,也无法实现将婴幼儿托管纳入政府公共服务。

  我们不应当将本应该自己承担的婴幼儿教育的责任推给政府,不能事事都希望政府解决。北京红黄蓝幼儿园虐童事件暴漏出的问题不仅仅有幼教师资队伍素质有待提高的问题,还有幼教人员工资低、门槛低、劳动强度大、幼教老师与幼儿的比例严重失衡等诸多问题。在这一点上,我们不妨可以借鉴一下英国的经验。英国重视幼儿教育,体现在确保幼儿教师地位在一定的中等以上水平,并有职业发展前景。幼儿园老师入门最低门槛是中学毕业,最高是本科/研究生学历学位。政府规定的高门槛让很多幼儿园难以招满合格员工。学任何专业的大学生都可以做幼教老师,但必须获得幼教资格认证才能正式成为一名“合格的”幼儿园老师。整个培训课程可以全日制或兼职时间就读,全日制初级培训最快需要120个工作日读完全部课程。根据英格兰政府2017年的规定,幼教教师工资平均年薪在1.8万英镑到3万英镑之间,最低水平大致相当于大学本科毕业生起薪水平。员工也必须享有政府规定的和企业规定的员工假期等福利。另外英格兰中央政府根据法律做出明确指导性政策,对幼儿园在师资、工作培训、员工薪金和工作要求等方面也做出明确规定。各地方政府部门根据中央政府指导实施监管。此外,按照规定,儿童医疗健康和社会福利部门会对每家幼儿园每年进行不定期年检视察,检查内容包括政府规定的硬性标准是否达标,包括幼儿园环境、管理团队和师资水平、被看护的儿童状态是否良好等。然后对各个幼儿园方面工作打分,最后将评比情况公之于众。但就算这样严格的法律和制度规定,也并不意味着英国幼儿园就杜绝了漏洞和丑闻。几年前,英格兰也传出过某幼儿园的个别老师性侵幼儿等丑闻,显示有关幼儿园人员管理缺失和破坏制度情况。

  英国发达国家都无法实现将婴幼儿托管纳入政府公共服务,更何况我们还是发展中国家,还有诸多的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急需解决。我也是一位80后爸爸,我也希望能生个二胎,也希望将婴幼儿托管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但是理性和现实告诉我,这在短期内更本无法实现,我们可以投入巨资建立婴幼儿托管机构,但是专业的护理人才哪里来?孩子生病或者受伤一旦发生重大安全事件,谁来负责?谁能承担一个孩子的“万一”?磕了、碰了、冷了、冻了的责任、谁又能负担得起?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婴幼儿时期的细心呵护是我们的责任,也是我们的义务。不能只管生而不管养,更不能事事向政府伸手,托政府照顾。抚养孩子健康成长是我们职责,不是政府的,更不应该将所有的责任都推给政府。(野草)

  

责任编辑: 刘晓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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