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文明委各成员单位、各街道镇、行业协会,有关企业:
根据首都文明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百业万企”共铸诚信文明北京活动方案〉的通知》(精建办〔2022〕1号)要求,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指标要求,按照《2022年海淀区“诚润文明 信美海淀”主题宣传活动方案》工作部署,为弘扬诚信理念,培育诚信文化,引导人们诚意正心,加快“诚信海淀”建设,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区,区诚信建设领导小组决定组织开展诚信典型选树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和方式
2022年8月2日至9月9日,活动采取各系统、街道、行业组织推荐和自荐两种方式。登录北京海淀文明网(http://bj.wenming.cn/hd/)下载申报书进行提交。
二、选树类别
在全区范围内选树一批有典型、有亮点、有可复制推广经验的诚信行业组织、诚信单位、诚信经营示范店、诚信示范街区、诚信标兵(群体)。
三、选树条件
(一)诚信行业组织
1.在海淀区依法注册一年以上的行业组织。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本区依法开展行业诚信自律活动,能够引导行业诚信经营,信守合同,公平竞争,不搞商业贿赂,维护行业形象。
3.重视行业诚信建设,积极构建行业信息公示平台,建立行业诚信管理制度、信用评价制度。积极从事诚信建设相关活动,引导、督促、协助会员开展诚信宣传工作。
4.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有典型、突出诚实守信事迹。
5.信用状况良好,单位及其法人在政府相关信用网站(包括但不限于信用中国、信用北京、信用海淀)上均无不良信用记录,近三年内在金融信用信息中无失信警示记录。
(二)诚信单位
1.在海淀区依法注册并持续经营三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证照齐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本区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3.重视诚信建设,具有健全的信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单位(含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信誉度高,近三年无主动违约毁约、商业欺诈等行为;无损害消费者权益、损害职工合法权益等事件;无重大被投诉事件发生;无重大违法失信行为;无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认真履行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依法作出的有关决定。
4.信用状况良好,单位及其法人和主要股东在政府相关信用网站(包括但不限于信用中国、信用北京、信用海淀)上均无不良信用记录,近三年内在金融信用信息中无失信警示记录。
(三)诚信经营示范店
1.在海淀区依法注册并持续经营三年以上,从事商业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和从事商业门店经营活动的企业。
2.证照齐全,店面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年营业额在50万元以上。
3.诚实信用、守法经营,在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在司法机关无违法记录,无治安、消防等安全事故发生,认真履行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依法作出的有关决定。
4.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公平交易,文明用语,礼貌待客;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明码标价,质价相符,不价外加价;不搞虚假宣传、虚假让利、虚假优惠,杜绝价格欺诈,自觉履行对消费者的各项服务承诺。
5.做好门前三包和垃圾分类,无店外占道、乱停车辆,乱张贴、乱涂写;实行营业员、服务员挂牌上岗,设立评议台、意见箱,公布举报监督电话,认真处理消费者投诉,保证投诉完结率达到100%。
(四)诚信示范街区
1.在海淀区商户相对集聚、具备一定经营体量和产业规模,在诚信经营、诚信服务方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形成整体性品牌影响力和美誉度的经营服务区域。
2.诚信示范街区应当具有浓厚的诚信文化氛围、健全的诚信制度、较有影响的诚信品牌,街区市场主体自觉做到诚信经营、诚信服务,遵循商业职业道德准则。
3.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守法诚信宣传教育,在街区醒目位置设置诚信宣传标识和温馨提示语,街区形成整体性诚信品牌影响力,消费者普遍赞誉,社会广泛认可。
4.街区市场主体自觉亮证亮照经营,在门店显著位置悬挂《营业执照》等国家规定的各类证件,并按照核准的名称、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自觉履行年报制度。
5.街区安全措施到位,无严重治安、消防安全事故发生;严格履行市容环卫“门前三包”和“垃圾分类”责任,经营服务环境整洁有序;具备完善的日常管理制度。
6.街区建有消费维权和投诉处理站(点),公布举报投诉监督电话,安排专人受理,建立健全投诉和解制度及相关台账,做到投诉不出街区,有效投诉处理率95%以上,处理满意率达到90%。
(五)诚信标兵(群体)
1.在本区从事诚信建设相关活动2年及以上的市民、单位职工或组织、团体(群体人员不低于3人)。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坚持信守契约,拥有良好的口碑和公信力;群体全体成员近3年内无失信记录和违法违纪行为。
3.在政府相关信用网站(包括但不限于信用中国、信用北京、信用海淀)上均无不良信用记录。近三年内在金融信用信息中无失信警示记录。
四、申报程序
(一)安排部署(8月2日-10日)。对2022年海淀区诚信典型选树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二)组织申报(8月11日-9月9日)。本区各系统、街道、行业组织可组织推荐本辖区(领域)内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向区诚信建设办申报。
(三)第三方征信(9月10日-20日)。委托具有在人民银行备案的征信机构,对申报单位进行征信服务,并出具征信报告,为诚信典型选树活动提供技术支撑。
(四)审核公示(9月21日-30日)。区诚信建设办组织专家,根据申报资料、征信报告、一票否决办法对推荐申报的诚信典型进行综合评审,拟定命名名单,并在“海淀文明网”“文明海淀”公众号及“信用海淀”等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向领导小组报送。
(五)命名通报(10月)。由领导小组审定命名名单后,诚信典型命名名单通过“海淀文明网”“文明海淀”公众号及“信用海淀”等网站进行发布,诚信建设领导小组授予荣誉证书和牌匾。
(六)宣传推广(11-12月)。在命名的名单中,不断发掘优秀诚信典型案例,并积极与区属、市属媒体以及新媒体对接,广泛宣传推广诚信典型事迹。
五、激励措施
(一)择优推荐参加“海淀区文明单位”“海淀区文明商户”“首都文明单位”“首都文明商户”“北京榜样”“首都道德模范”等评先评优活动。
(二)鼓励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政策扶持、表彰奖励、评先评优、资质评定、金融服务等工作中,对诚信典型单位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
(三)鼓励选树单位所属街道、园区、行业组织等对诚信典型单位加大扶持力度,为其市场宣传、业务拓展、职业发展等提供支持。
六、动态监管
(一)区诚信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复核机制,加强动态管理,充分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大对“诚信典型”的动态管理力度,不定期查询其信用记录。对在本年度内出现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或连续出现三次(不含)以上一般失信行为记录的单位,将其违诺行为记录纳入“信用海淀”,并将其失信行为记录向社会公示。
(二)充分发挥推荐单位的作用,加强对诚信典型单位和个人的信用状况的监测与预警,视情节对失信单位和个人实行警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劝退等惩戒措施。建立完善诚信典型单位的投诉举报机制,鼓励社会各界对诚信典型单位违法失信行为进行举报。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文明委各单位结合实际,加强对诚信典型选树工作的组织领导,广泛发动各系统、街道、行业组织、企业和社会公众参与,认真做好选树推荐工作,把诚信典型选树活动作为建设“诚信海淀”的重要抓手,作为海淀全国文明城区的重要活动之一,确保诚信典型选树活动落到实处。
(二)严格申报程序。完善诚信典型选树活动各项工作流程,提升选树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提高推荐组织的工作积极性,同时增强社会各界对诚信典型选树活动的认可度。
(三)确保选树质量。坚持严谨、规范、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选树原则,严格按照选树条件和规定程序,真正把我区影响力大、信誉度高的诚信典型选树出来。确保标准统一,纪律严明,对于在推荐选树中出现的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记入信用记录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北京海淀”“海淀宣传”“海淀报”“海淀文明网”“文明海淀”公众号、“信用海淀”等媒体的舆论宣传引导作用,贴近人民群众,创新宣传形式,全面展示诚信典型的先进事迹,进一步弘扬诚信美德,在全区形成示范引领的导向效应。
(五)强化联合激励。鼓励区文明委各单位、行业组织等对诚信典型加大扶持力度,为其市场宣传、业务拓展、职业发展等提供支持,努力形成“诚信典型”示范效应。
区委宣传部(文明办)联系人:王桂芳 82510193(0194)
申报材料联系人:魏 娜 68701727 吴安新 68701631
电 子 邮 箱:hdcxcj@163.com
材料报送地址:海淀区紫竹院南路17号院2号楼一层西侧
附件:1.海淀区诚信行业组织、诚信单位、诚信经营示范店申报书
2.海淀区诚信示范街区申报书
3.海淀区诚信标兵(群体)申报书
北京市海淀区诚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