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首都文明办、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开展2021—2023年度首都文明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精建办〔2023〕6号)要求,海淀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统筹组织开展了评选推荐工作。按照评选和复查项目相关程序,经过前期的自愿申报、推荐、材料审核、调查等环节,汇总形成了海淀区2021-2023年度首都文明村镇、首都文明单位、首都文明校园、首都文明家庭拟推荐及复查拟保留称号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市民群众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邮件、信函等形式向海淀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反馈。
公示时间:2023年5月24日至5月30日
联系电话:010-82468130
电子邮箱:xiangly@mail.bjhd.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创建指导科(海淀区长春桥路17号北312室)
邮政编码:100089
北京市海淀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