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颖]呼唤诚信建设 守卫“舌尖上的安全”
发表时间: 2016-01-21 来源: 海淀文明网

  记者21日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获悉,在组织开展打击食品违法添加执法行动中,发现35家餐饮服务单位经营的食品中含有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蒂巴因等罂粟壳成分,存在涉嫌违法添加行为。(1月21日,新华社)

  临近岁末年初,食品安全问题又一次进入公众视野。上述单位,移送公安机关并已提起公诉的有5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共20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正在立案调查的有10家。35家单位中,已有25家被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刑事犯罪侦查。食品安全事件,再一次被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不免让人感慨:民以食为天,食品行业中不诚信的企业能否让人省省心?

  “诚信”是一个古老而又现实的美德,是一种作为调节人们社会关系的重要原则。不仅在生活上,在经济领域乃至食品安全领域中,诚信理念都有着深刻的现实和理论意义。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看,食品安全已经成为一个亟需解决的社会问题。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该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目前,我国的食品安全信用状况不容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健全;不少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诚信意识较差;食品安全信用好坏对其经营状况的影响有限;监督部门之间的信息未有效共享和利用等等。

  笔者认为,应进一步完善有关法律法规,不断发挥道德在食品安全信用建设中的作用,提高食品生产经营的准入门槛,增加不诚信企业的违法成本,通过不断健全完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改善食品安全信用状况,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从而不断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诚信的问题有制度体系方面的问题,也有环节细节方面的问题,但归根结底还是人的问题。因此,有关部门要在《食品安全法》的基础上,规范《诚信管理条例》等相关制度法规,明确食品生产经营环节中的奖惩等事项,将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关工作人员和负责人的违法行为记入各自的信用档案中,并将该信用档案与其今后的日常生活、工作等相联系,使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重视信用,自觉诚信经营。

  在食品安全信用体系中,法律与道德的作用有着不同的适用范围。要通过社会舆论和宣传教育唤醒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良知,并通过法律规范和约束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具体行为。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要在食品生产经营者中大力开展法律教育的同时,适时加强道德教育,利用社会舆论和媒体影响进行正确有效的引导,不断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律素养与道德水平,完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在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许多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其中一项重要原因就是“违法成本低”。因此,要明确食品生产经营的准入门槛,提高增加违法者的成本代价,消除食品安全工作隐患,让不诚信企业心中明确“违法情节较轻者受处罚,违法情节严重者代价大”,如此将有利于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的健康与良性发展。

  信用体系建设是个庞大的系统工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标准制定、征集机制、管理机制、评价和分类管理机制、运用机制、披露机制和救济机制等各个环节,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守卫百姓“舌尖上的安全”。(魏颖)

责任编辑: 李 泳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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