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干]必须灭掉“对抗审查”的嚣张气焰
发表时间: 2016-02-23 来源: 海淀文明网

  据了解,杨河海在任区开发办主任期间,贪污、受贿40余万元;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财产损失40余万元;涉及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设立小金库、拒不执行组织决定等诸多问题;在接受组织审查期间,还搞攻守同盟、销毁证据、威胁证人及纪律审查人员,对抗组织审查。目前,杨河海已被移送司法机关。(2月22日中国新闻网)

  据统计,2015年中纪委网站纪律审查栏目的通告中,有35例“干扰、妨碍组织审查”或“对抗组织审查”的,其中落马的“大老虎”数量较多,有13人为省部级官员。从媒体披露的一些案件审查过程不难看到,涉案官员对抗组织审查的方式可谓处心积虑。他们除了串供、转移赃款赃物等方式外,还有寻求公检法系统内部人员“支招”、 四处打探消息、托人说情,对“疑似”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和模拟纪委问话等采取各种对抗审查方式。诸如杨海河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就是如此之类,其最终结果必然是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中央重拳之下,一大批“老虎”“苍蝇”被拍打。但一些官员遭受举报被组织调查后,不是坦白交代问题,而是抱持侥幸心理,在组织审查过程中,采取干扰、妨碍和对抗的方式应对,想方设法给组织审查制造障碍,试图通过对抗的方式摆脱组织审查。其实,腐败官员对抗组织审查,往往为了保护自己的既得利益,保住自己的官帽,但事实是到最后往往事与愿违。“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任凭腐败分子如何对抗,如何掩饰,只会欲盖弥彰,只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只会是不打自招自取其辱。

  每名党员在入党时都要对党宣誓,“对党忠诚”。对党忠诚,是共产党员的党性原则和政治品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政治基础,也是党员对党的庄严承诺,是与认同感和归属感的集中体现。党员干部因个人不当行为触犯了党纪国法,面对组织审查时却采取了对抗方式,既是违背自己“对党忠诚”庄严誓言的行为,又是破坏纪律规矩、严重背离组织的行为。我们党作为一个有着严明纪律的政治组织,任何一名组织成员企图通过订立攻守同盟、转移隐匿证据等方式向组织隐瞒真相,显然是违背了自己当初的入党誓言,违背了我们党最基本的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不管隐瞒多深装得多可怜,都逃不出党纪国法的慧眼,都要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惩处。

  “全面从严治党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越往后执纪只会越严,那些妄图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都必将受到应有的处分。”在反腐倡廉深入开展的今天,只有规规矩矩才能清清白白,才能堂堂正正,只有自身正派、立场坚定,才能经受得起糖衣炮弹的轮番“轰炸”,才不会沦为金钱和权力的奴隶。对于那些“问题官员”来说,只有主动配合调查,老实交代问题,争取组织宽大处理,才是正道。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应该有自律意识,要坚守“红线”,不越底线,更不能把对抗组织审查作为“救命稻草。犯事后试图通过对抗逃脱组织惩处,纯属徒劳而无益,自取其辱。组织决定对一些官员进行审查是极其慎重的,一般都是在收集到可靠线索和证据之后才进行,在铁的证据面前,这些对抗方式根本就不堪一击。事实证明,“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对抗组织审查是自取其辱,是不打自招心虚的表现,对抗必严惩。

  正如一位纪检监察干部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再狡猾的狐狸也斗不过好猎手。我们要始终保持正风反腐高压态势,在加大查处腐败问题力度的同时,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执纪必严。”在从严治党“升格”为“全面从严”之后,需要我们打造纪律升级版、作风加强版,以更高标准、更严执纪取信于民,让人们看到一个大党在纪律建设中走向强党之路的清晰印记。为此,必须制定更加严格的铁纪铁规,用规矩纪律套牢腐败官员想与组织“对抗”痴心幻想,彻底灭掉腐败分子“对抗审查”的嚣张气焰。(林志干)

责任编辑: 李 泳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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