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新密市白寨镇刘堂村的刘堂庙革命旧址,是当年中共在密县设立的第一个党小组处所,它被列入郑州市文物保护单位。而现在,这些建筑破败不堪,随时可能倒塌。昨天,新密市文物保护管理所相关人士称,他们已向上级主管部门打过报告,等待财政部门拨付维修资金。(2月26日大河网)
文物是中华民族发展的象征,具有很高的艺术精神和研究欣赏的历史价值。文物是祖先留给我们的无价之宝,是金钱买不到的。保护好历史文物,就是保护好历史文化,给后人留下宝贵的文化财富。如今,经过风风雨雨和战乱,保留下来的历史文物单位已经不多。文物一旦损坏,就永远不能复原。没有众多的文物史迹,文明古国也就名存实亡,也就失去其传统的风采和内涵。尤其是列为中国革命战争的历史文物,不仅是中国革命发展的历史印证,而且也是千千万万的革命英烈用鲜血换来的,更需采取有效措施给予修缮和保护。
对于历史文物保护工作,早在1960年国务院就出台了《文物保护管理暂行条例》,明确提出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和重要人物有关的、具有纪念意义和史料价值的建筑物、遗址、纪念物等;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等,均在国家保护的文物的范围。此后,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82年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将文物保护工作提升到了法治高度;2003年,国务院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确定了文物保护的具体应对之策。这些法律规定,都为文物保护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也使诸多的历史文物得到有效的保护。
实际上,一些历史文物却因地方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等原因,人为造成一些文物被无情地毁坏。而一些革命历史文物,由于位置偏僻,管理不善,修缮不及时,也造成了文物的损毁严重。诸如此报道中的刘堂庙革命旧址,被列入革命运动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却因修缮不及时、管理不力、资金不足等原因,已变得破败不堪,随时可能倒塌。出现这些现象的原因,一是地方对文物保护缺乏应有的责任意识,保护意识比较淡薄;二是文物保护修缮经费明显不足;三是地方对文物保护执法力度不足,部门间还缺乏统一的协调机制;四是重开发轻保护的现象仍然严重。
文物是历史文明的载体,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文物保护工作是社会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加强对文物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对于传承历史文化、弘扬民族精神、提升我市文化品位、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一是要加强宣传,提高文物保护重视程度。要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积极开展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特别要提高领导干部对文物保护工作重要性认识。 二是要加强文物保护和队伍建设。要落实好《文物保护法》,聘请业余文保员和协管员,确保文物管理工作有专人分管、专人负责。三是加大投入,探索文物保护科学机制。要多渠道筹资,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事业。四是切实处理好保护与利用关系。必须坚持“有效保护、合理利用”的原则,把有限的、零散的文物资源整合起来,集中保护,切实做到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工作有机结合,充分发挥文物自身的社会效益和经济价值。
高楼大厦可以复制,但中国革命历史发展的灵魂和印迹无可复制,只有尊重文物、珍惜文物、保护文物,才能传承好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我们及时给革命历史文物进行有效的修缮和保护,就是让历史文物不再被毁灭,就是让伟大的中国革命史不再被修改,就是让几千万中华革命英雄儿女的鲜血不白流。(林志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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