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让斑马线—文明交通行”电动车违法乱象百日攻坚行动启动仪式工作方案
发表时间: 2018-06-07 来源: 怀柔区文明办

  为全面落实缓解交通拥堵工作,推动全区交通秩序环境全面改善,提升城市道路交通治理能力水平。按照市委市政府、市交管局“守护·2018平安行动”总体部署,结合《怀柔区2018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十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部署要求。深入推进群众文明交通创建活动,营造全区创城氛围,全力推动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工作落实,不断提升公民文明出行素质,区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精神文明办、怀柔公安分局交通支队自5月15日起至9月30日,在全区范围联合开展“礼让班马线—文明交通行”电动车违法乱象百日攻坚行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怀柔区成立“礼让班马线—文明交通行”电动车违法乱象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由区交通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区精神文明办主任乔玉龙,区交通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公安分局副分局长蔡晨光任组长,区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交通支队支队长姜水山、交通支队政委冯京厂任副组长,负责整体工作组织部署。区文明办、区交通局、区安监局、区城管执法监察局、镇(乡)、街道等区交通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及邮政寄递、餐饮快递企业为成员。区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交通支队副支队长王雷负责具体工作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中队,负责该项工作材料、影像、信息等收集工作。

  二、活动目标

  牢牢把握市政府“交通综合治理年”和出台交通管理相关政策法规有利契机,充分依托全区缓堵行动和“守护·2018平安行动”,通过开展百日攻坚行动,逐步建立和健全电动二、三、四轮车管理长效机制,使全区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明显减少,电动车驾驶人遵章守法率明显提升,电动车驾驶人文明安全出行意识明显增强,人民群众满意率明显提高,道路通行秩序明显改善。

  三、活动内容

  此次工作将分成三阶段举行,第一阶区交通安委会办公室、区精神文明办、交通支队联合开展“礼让班马线—文明交通行”电动车违法乱象百日攻坚行动启动仪式。同时,开展各项关于电动二、三、四轮车的交通安全宣传;第二阶段加大路面警力投入,依法处罚与依法扣车相结合,集中开展路面整治;第三阶段树立标杆作用,在邮政寄递及餐饮快递企业中评选出15名优秀电动车驾驶员,并担任交通安全倡导员。通过此项活动,营造全区创城氛围,全力推动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工作落实。

  (一)“礼让班马线—文明交通行”电动车违法乱象百日攻坚行动启动仪式

  1、时间:2018年6月5日(周二)上午9:00

  2、地点:怀柔区万达广场

  3、参会人员:届时邀请怀柔区副区长、交通安全委员会主任、公安分局局长王赤,区委宣传部、区精神文明办、区交通局、区安监局、区城管执法监察局、怀柔公安分局、怀柔公安分局交通支队、各镇(乡)、街道等区交通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及邮政寄递、餐饮快递企业主管领导参加。

  4、请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北京市怀柔区分公司寄递员代表发言;

  请区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交通支队支队长姜水山宣读《致全区广大电动车驾驶员一封信》;

  请区精神文明办文明引导员代表宣读倡议书。

  5、请区交通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公安分局副分局长蔡晨光讲话。

  6、请怀柔区副区长、交通安全委员会主任、公安分局局长王赤宣布“礼让班马线—文明交通行”电动车违法乱象百日攻坚行动正式开始。

  7、请领导和参会人员在横幅上倡议签名。

  8、届时,邀请北京电视台红绿灯栏目组、怀柔电视台、怀柔报、怀柔广播电台,对此次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及推广。

  9、启动仪式结束。

  本次活动是通过多部门的互相配合,多渠道、多方位、多形式持续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及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引导广大居民群众支持、配合电动二、三、四轮车专项行动工作,营造一个自觉守法,安全、文明、有序驾驶的浓厚社会氛围。

  附件一:《怀柔公安分局交通支队关于治理电动车的宣传计划》

  附件二:《致全区广大电动车驾驶员一封信》

怀柔区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8日

  附件一:

  怀柔公安分局交通支队关于治理电动车的宣传计划

  近年来,电动二、三、四轮车违法载人载物、闯红灯、逆向行驶、随意变道等违法行为突出,不仅扰乱通行秩序,致使交通事故多发,也影响了市容市貌。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避免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怀柔公安分局交通支队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对电动车违法上道路行驶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特制定宣传计划如下:

  一是制作《致全区广大电动车驾驶员一封信》对外发放,同时在怀柔电视台新闻栏目之后连续播放。

  二是协调怀柔电视台《法制时刻》栏目组深入城区两个街道,对电动车车主及辖区群众进行宣教采访,并制作专题片定期播放。

  三是协调怀柔电视台《安全在线》栏目组随警作战,制作民警现场执法治理电动车专题片,定期播放。

  四是协调《怀柔报》“山水怀柔”“怀柔说”“平安怀柔”各镇乡公众号等怀柔区自媒体联盟,对《致全区广大电动车驾驶员一封信》、两个专题片进行宣传报道。

  五是在万达广场、多瑙河传媒等电子屏幕滚动播放《致全区广大电动车驾驶员一封信》、两个专题片。

  六是在怀柔e警务平台上对《致全区广大电动车驾驶员一封信》、两个专题片进行宣传报道。

  七是协调区教委向全区中小学生发放内容为关于治理电动车违法上路的《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通过学生传递给家长、亲友,从而拓宽宣传渠道,增强宣传效果。

  八是与区宣传部、文明办建立联动机制,通过两大部门的宣传途径定期发放治理电动车违法上路行驶的相关信息及整治效果。

  九是通过怀柔区交通安全委员会向区各镇(乡)、街道、委办局、驻区单位、驻区部队发放治理电动车违法上路行驶及整治效果的相关信息。

  十是与分局各派出所沟通协调,通过社区民警下社区走访,向辖区群众发放《致全区广大电动车驾驶员一封信》,并解读相关认定处罚标准。

  通过以上措施,达到“群众知晓、处罚有力”的目标,最大限度减少电动车违法上路,进一步优化怀柔区道路通行秩序,提升城市文明形象。

怀柔公安分局交通支队

2018年4月11日

  附件二:

  致全区广大电动车驾驶员一封信

  全区广大电动车驾驶员朋友们:

  近年来,我区涉及电动三、四轮车的交通事故呈逐年上升趋势,由于此类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得不到有效监管,驾驶员无证驾驶,且未购买交通强制保险,致使事故受害人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为保护包括您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优化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区公安交警部门将联合工商、交通运输等部门,从销售、运营、安全等多个渠道进行严格管理,加大对此类违法上路车辆的路检路查力度,依法严格查处。在此,温馨提示全区广大电动车驾驶员朋友们: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文件规定,电动三轮车、四轮车认定为机动车,按照机动车管理。电动三轮车、四轮车未列入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机动车产品目录,没有相应的国家技术标准,不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规范,不能办理注册登记和上牌,不能办理相关保险,不能用于客运经营,一律不得上路行驶。违反规定的依照相关法律予以扣车、罚款、拘留处罚。

  二、请广大电动三、四轮车驾驶员朋友们争当文明交通的实践者和维护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积极维护良好的城市形象,做遵纪守法的好市民。同时,希望广大电动三轮、四轮车主朋友们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带动影响身边的亲属和朋友,共同抵制违法上路、营运、载客行为,共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三、请广大电动三、四轮车朋友们从大局和自身利益出发,请您并告知您的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选择合法交通工具出行,做到不购买、不驾驶、不改装、不乘坐电动三、四轮车,勿信经销商“不用挂牌照、不用考驾照”等虚假宣传,自觉抵制购买或乘坐该类车辆。

  涓涓细流,汇成江河,让我们共同努力,珍爱生命,遵章守法,文明出行,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共同建设我们可爱美丽的家园。衷心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祝全家和谐美满、幸福安康!

怀柔公安分局交通支队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日

责任编辑: 秦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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