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延庆:垃圾分类 我们都是责任人
发表时间: 2020-05-07 来源: 北京延庆文明网

 

  严格执行垃圾分类新规

 

 垃圾分类从小做起

  张贴垃圾分类宣传画

  垃圾分类我先行

  向村民发放分类垃圾桶

  学习垃圾分类知识

  垃圾分类人人有责

  向市民发放垃圾分类宣传手册

  加强培训全民参与

  垃圾分类从娃娃抓起

  线上学习更方便

  扫码查询分类信息

  学习垃圾分类知识,领取分类垃圾桶,多种形式加强指导。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全民参与、全民践行,做好垃圾分类,共享绿色发展。

  5月1日起,新修订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四色垃圾桶进入社区及各公共场所,垃圾分类开始走进我们生活。

  依据《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生活垃圾分为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应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条例细化了单位部门的责任。城市居住地区,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农村居住地区,由村民委员会负责。同时,条例还进一步明确了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公共建筑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集贸市场、商场、展览展销、餐饮服务、沿街商铺等经营场所,火车站、长途客运站、公交场站等不同地域的责任主体。

  行政主管部门、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或者不正当履行生活垃圾管理职责的,由有权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区环卫中心在收运过程中发现分类不合规的现象,将对该主体下发整改通知单并暂停收运,待整改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恢复清运,倒逼各责任主体按照要求严格落实垃圾分类工作,提升分类效果。

  作为社会的一份子,每个人都是垃圾分类的责任人。多准备一套垃圾桶,丢垃圾时判断属性“有的放矢”,从细微处养成垃圾分类的生活习惯,一个个细小的举动就是在为延庆的绿色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垃圾是社会发展过程中必然产生的“副作用”,如不合理处置将对生态环境、经济发展、人民健康带来巨大隐患。垃圾分类是应对垃圾威胁最经济、最高效的手段,可以有效减少垃圾处理量和处理设备,降低处理成本,减少土地资源的消耗,造福整个社会。

  从今天起,垃圾分类,我们都是责任人。(延庆报)

责任编辑: 曹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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