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评论】“清河行动”构建“绿水青山”生态体系
发表时间: 2018-06-13 来源: 北京延庆文明网

  北京市近日发布2018年第1号总河长令,决定在全市开展“清河行动”,除了常规的保护水资源措施之外将全面清理整治河湖管护范围内的垃圾渣土、违法建设等危害水生态现象。“清河行动”从即日开始一直到年底,并将“清河行动”完成情况将纳入对各区的年终考核。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习近平总书记更是多次对生态文明建设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切实贯彻新发展理念,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既是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更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

  绿色,是生命自身的主色调,也是越来越多的人关注、赞赏甚至艳羡的色调,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河流,是地球的血液,是地球的根本,也是人类的根本,但生活中在河岸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到乱排等破坏河湖水域岸线的现象时有发生。随着夏季到来,有些河岸垃圾和水面漂浮物成为滋生蚊蝇、影响环境卫生的主要来源,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日益凸显。这些问题的存在,与卫生城市建设要求形成强烈反差,与建设幸福宜居城市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与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期盼还有很大距离。因此,组织开展“清河行动”十分必要和紧迫。

  清河行动,构建“绿水青山”生态体系,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任务艰巨、责任重大。面向全社会组织开展“清河行动”宣传教育,不断增强社会各界和居民群众的河道保护意识,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道管护的良好氛围,是“清河行动”的关键,同时更要充分发挥河长、责任单位的作用,加强河道岸边及水面日常管护与监督检查,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和管理,以此达到“清河行动” 的整治效果。开展“清河行动”,从上至下,各级各部门要以“功成不必在我”的胸怀境界,以“建功必定有我”的责任担当,坚定信心有目标,马上就办抓落实,撸起袖子加油干,确保圆满完成清河行动任务,让北京的天更蓝、绿更浓、水更清、空气更清新、人民更幸福,为宜居北京构筑更加坚固的“绿色屏障”、“绿色长城”!(深海鱼)

责任编辑: 秦雪娇
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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