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干]推行延迟退休不妨试行弹性机制
发表时间: 2016-03-01 来源: 海淀文明网

  记者2月28日获悉,人社部社保研究所所长金维刚在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首届峰会上透露,延迟退休方案将在2017年正式出台,出台后会有5年左右的过渡期,或到2022年再实施。(2月29日《京华时报》)

  近几年来,延迟退休的呼声一直没有停歇。而此次,人社部社保研究所所长在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首届峰会上透露的消息,似乎是给延迟退休制度发出了初步的定调。但不管国家最后出台的延迟退休政策具体如何规定,而笔者认为,当前施行延迟退休并不是一个最好的时机,也未必都能得到公众的广泛认可。作为一些政府官员来说,大权握在手里,当然是越晚退休就越好。而对于普通的职工来讲,早点退休早点领上养老金过上安逸的晚年生活,已经是很多人心中的愿望。由此看出,在中国实施延迟退休制度,还需要等待更多条件和时机。因此,在这样一个衔接时期,不妨先试行弹性退休机制,可能让广大的干部职工更容易接受些。

  虽然,我国的人口素质在不断地提升,人口寿命也在不断地增加,从原来的平均寿命60多岁,到现在的80多岁,只能说是医疗水平在不断提高而延长了人的寿命,再加上物质的丰富和生活环境的改善,人们活得更自由、更健康带来的。但这种健康的生活和寿命的延长,并不是国家要急于实施推迟退休的客观条件。根本性的问题是我国老龄化社会的提前到来,再加上干部职工缴交养老金的库存入不敷出,致使国家社会福利保障工作造成诸多困难,出于无奈之举才要出台延迟退休政策,以确保社会经济的平稳发展。

  其实,作为一个让百姓有幸福感的国家,最为关键的是要让百姓看到政府提供实实在在的社会福利保障,让广大百姓真正享受到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实惠。而对于实现全面小康社会来说,不仅是给人们提供丰富的物质生活,更重要的是要解决好人们的精神生活,并能享受到国家社会福利在不断地提升。而在国家还没有能力提供这些优质保障的前提下,便急于推行延迟退休年龄显得有点不妥。一方面,延迟退休虽然体现了多缴多得、多干多享受的道理,但目前国家在职工缴纳养老保险比例和实际库存的情况,并不是公开透明的。而且,国家在社保资金支出比例所占国民生产总值比重方面,仅占了10%左右的比例,这与加拿大、日本等国家社保支出达到国民生产总值30%以上的比例是偏低的。另一方面,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实施了35年,导致出现诸多“1+2+4”家庭结构,子女赡养父母的压力很大。如果政府还要延迟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想让百姓多缴养老保险,甚至是退休后还要继续缴纳到一定年限才能领取养老金,只能是让这些家庭子女负担更为沉重,也很容易引发社会的新矛盾。

  因此,推行延迟退休在当前来说并不是受广大百姓欢迎的政策。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倒可以实施弹性的退休政策,让想干的继续留下来发挥余热,让不想干的能尽早的退休养老。这对于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是十分有益的。一方面,可以通过推行弹性退休制度,让诸如医生、法官、大学教师、高级工程师等一些高端脑力劳动者可以为社会工作更长时间,创造更多的价值,同时也可以通过设置不同年龄段退休所获得的养老金替代率,来鼓励更多的劳动力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退休年龄。另一方面,实施弹性退休制度并非没有弊端,以一部分垄断行业为代表的既得利益群体,在拒绝竞争的前提下推行弹性退休制度,无异于在制度上进一步固化其利益。因此,必须打破延迟退休带来垄断利益的弊端,决不能让为了追求个人利益的人继续抱着权力不放,得到继续延迟退休的权力,否则,在一个缺乏公平竞争的社会中实施,一个很可能的结局便是制造一个把好制度变成坏制度的典型案例。

  的确,如果要谈及世界趋势,延迟退休年龄在二战之后便开始成为一股看似不可逆的潮流。但在我国现行情况下,一刀切的退休制度会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公平。如果先试行弹性退休机制,让身体好的人延迟退休是人性化要求,而身体条件不允许或是不愿意延迟退休的正常或提前退休,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本质属性。这不仅能解决一些人的困境问题,也能在制度的推行中打破利益垄断,必能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注入新的活力。(林志干)

责任编辑: 李 泳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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