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北京市怀柔区公共文明引导员招募启事
为加强怀柔区精神文明建设,推进怀柔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倡导文明交通绿色出行,经区政府同意,怀柔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现向社会公开招募公共文明引导员。
一、招募目的
皆在通过公共文明引导员在城区主要交通路口、公交站台开展公共文明引导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市民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践行公共道德,培育良好的出行习惯,营造“当好东道主 文明怀柔人”的浓厚社会氛围,为推进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工作发挥更大作用。
二、招募原则
怀柔区公共文明引导员的招募录用,遵循“招募社会化、服务专业化、城乡一体化”的原则,统一规定招募条件,面向城区开展。
三、职责任务
(一)工作任务
引导秩序文明,宣传精神文明,维护站台环境卫生,为站台群众排忧解难,配合全国工作。
(二)工作时间
以日常工作日早晚高峰为主,每日总计服务时间为4
至6小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具体安排。
四、人员招募、培训
(一)招募数量
本次公开招募40名公共文明引导员
(二)招募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未触犯过法律。
2、热爱怀柔,热心公益,崇尚文明,礼貌待人,自愿参加公共文明引导志愿服务。
3、具有北京市怀柔区户口的常住市民。
4、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组织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
5、男55岁以内,女50岁以内。
6、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色盲、听力障碍;无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以区级医院体检证明为准),本人须具有医疗保险。
7、报考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由本人承担法律后果并取消聘用资格。
经面试合格的择优录取,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双方签订《首都公共文明引导队伍聘用服务协议》,正式上岗开展公共文明引导活动。
(三)岗前培训
为确保公共文明引导员能够胜任本职工作,新招募的公共文明引导员均需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文明礼仪、服务技能等。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五、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3月15日起至21日,(上午9:30至11:00,下午2:30至5:00)。
(二)报名地点
怀柔区青春路22号 120室(原国资委办公楼)
(三)报名材料
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居住地证明材料。报名表可通过怀柔文网(http://www.bjhrwm.gov.cn/)下载或到报名现场填写报名表。
(四)招聘人员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在怀柔文明网上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
六、相关说明
1、公共文明引导服务岗位为政府购买的社会公益性岗位,属志愿服务性质,不属于就业岗位,只享受公共文明引导员补贴;不提供五险一金;怀柔区将对所招募的公共文明引导员购买相应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公共文明引导员上岗服务所需的装备配置由区文明办统一制作分配。
联系人:李冬梅 龚琪
联系电话:69645375
怀柔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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