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迎宾 男 1973年7月出生 满族 中共党员 第七届首都道德模范
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警务督察大队 大队长、党支部书记。
从警年以来,他扎根基层,无私奉献,忠实履职。担任田村派出所所长期间,带领全体民警扎实开展各项工作,认真落实市局、分局党委的各项指示精神。特别是在2018年“10·23”案件处置过程中,他不顾个人安危,与持刀犯罪嫌疑人搏斗,保护了周围群众与战友的安全,妥善处置了这起突发持刀砍人案件,但自己却身受重伤,其英勇事迹被广为宣传。
“我刚从警时,师傅说:在公安部门当领导,你要民警做到的事情,自己必须做到前面。遇到危险的情况,带‘长’的必须第一个上。这是公安的传统,也是警察这行的规矩。作为一名公安派出所所长,面对歹徒手中尖刀的那一扑,是我的职责所在!”李迎宾这样说道。
李迎宾从警25年,当过刑侦员、探长、便衣队长、打黑队长,他始终奋战在公安一线,战斗在打击犯罪、维护治安的最前沿。
2018年10月23日凌晨,李迎宾率队处理歹徒持刀伤人的警情,面对穷凶极恶的歹徒,他临危不惧冲在最前面,机智周旋,趁其不备夺下尖刀一举制服,自己左腿中刀,伤口深达15厘米,两根肌腱断裂。李迎宾忠诚履职,一心为民,无私奉献。在他的带领下,田村派出所社区基础工作扎实,群众安全感满意度高,打击工作连续三年位居海淀公安分局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