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干]莫让“走后门”阻碍了法治进程
发表时间: 2016-02-22 来源: 海淀文明网

  记者在基层调研发现,面对社会和政府转型的新要求,一些地方“找关系”“打招呼”“走后门”等有法不依或者有法难依的现象普遍存在。专家表示,一些群众办事习惯“找关系”“走后门”,背后是我们一些基层干部依法依规办事有漏洞的表现,“苍蝇不叮无缝蛋”。(2月19日《半月谈》)

  “走后门”这个词,据说源于北宋年间,一伶人讽刺宰相蔡京所说的戏剧台词。词典的解释是:用托情、行贿等不正当的手段,通过内部关系达到某种目的。我国属于人情社会,历史传统发展本就充满了人情世故。而近年来,一些人却把这种传统人情世故当作请托办事的“后门”,靠着找熟人关系来办事,有的甚至通过行贿的方式来达成目的,不仅损害了社会的公平,而且还破坏了法治建设的进程。

  虽然,东方社会历来是一个“人情社会”,注重“礼尚往来”,有时甚至是礼大于法,这可能也是“熟人社会”盛行的原因之一。在我们建设法治社会的今天,毫无疑问,这种“关系社会”的行为模式已经阻碍了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公平正义。关系社会和熟人社会必然会弱化了“法治”的功能。如果以“人情”代替“竞争”,必然就会淡化“竞争”的激励性。更为严重的是,它必将引发社会腐败、寻租行为的泛滥,导致整个社会风气败坏。

  实际上,“拉关系、走后门”早已是一种社会诟病,一少部分人千方百计通过“拉关系、走后门”,在获益时沾沾自喜;而多些人却因无法“破后门而入”而倍感沮丧。这种不正之风是腐蚀社会机体的瘟疫,滋生贪污腐败的土壤。少部分人通过“拉关系、走后门”的运行规则,就会大大弱化“法治”的功能,它以“关系”代替“规则”,以“熟人”的情面代替了法律的威严,使得社会公平正义的天平在“人情”的左右中常常倾斜。在全面推进法治国家建设的今天,如果“拉关系、走后门”仍是一种社会常态,必然是对社会秩序的瓦解、市场竞争的摧残、法治环境的腐蚀。

  建立法治国家,是国家道德风尚发展方向的强制性保障,也是规范和引导这个国家公民的社会道德基础。在全面推进法治国家建设的今天,要铲除“拉关系、走后门”的土壤,瓦解盘根错节的“熟人社会”,最重要的措施是在整个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培育全社会及所有人员的规则意识,构建讲规矩、重法治、守诚信、树正义的社会环境,为“法治”开辟越来越多的空间,切实让严格规范的社会法治规则来排斥人情纠葛、人情垄断、徇私舞弊,摒弃拉关系、走后门等繁琐环节,给整个社会提供法治保障,让人们都在法治的环境下工作与生活,消除人们羡慕、寻求、构建“熟人社会”的惯性心理。

  当然,“法治社会”不是简单的以讲规则为本,也并不是构建冷漠无情的社会,更不会去排斥人间真情的存在。最重要的是要通过建立起全社会都共同遵循的“游戏规则”,并且要求各种社会活动都要在“规则”内运行,杜绝在“规则”之外行为的发生。如果说“熟人社会”人们更多地通过道德来实现自律和他律,通过关系互帮互助,而“法治社会”则凭借“规则”的中立、公正和权威,承载社会成员之间最广泛的信任,让人人生活的幸福、安全而有尊严。我们要既发挥传统文化中德性自律的优势,又要积极推进依法行事的自觉,真正推进社会公平正义、科学文明的发展。

  因此,要遏制“拉关系、走后门”不良现象的发生和漫延,除了建立全社会共同遵循的社会活动“规则”以外,还必须建立健全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机制,使权力在法律划定的界限内运作,把权力运行置于公众监督之下,坚持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并举,以公平、公正、公开的程序驱散“潜规则”的阴霾,才能彻底铲除其滋生的土壤。(林志干)

责任编辑: 李 泳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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