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北京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34944件(次),严肃查处了刘志、安家盛、汪良、乔瑞、陆海军等领导干部严重违纪案件。查处“小官贪腐”问题630人,涉案金额5.21亿元。(2月19日《北京晨报》)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基层干部作为执政大厦底层的基石,一旦被蛀虫蚕食,后果将不堪设想。他们处于权力的最底层,却掌握着涉及百姓核心利益的大权,决策权高度集中,寻租设租的机会很大,连通着复杂的利益输送链条,隐匿于市野,最终发展为硕鼠巨蠹,不仅引来舆论哗然,更严重影响党和政府的施政观感,透支了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信仰,伤害着党群干群关系。因此,必须对百姓身边的腐败实施“零容忍”,给广大百姓构建安定团结、清正清明的社会环境。
百姓身边的腐败,大多都是发生在“小官”和服务窗口单位工作人员身上的违法违纪行为,老百姓也都心知肚明。发生这些腐败行为,往往并不是制度的缺失,而是由于权力不受制约、监督不到位,为了实现共同利益输送以及上级的包庇纵容造成的。小官贪腐,大官分一杯,于是便有了“小官巨腐,大官不为”。其实,腐败的要害,不在于级别的高低,而在于权力的异化。有人说,“官不在小,有权则灵”,一些“小官”看似不起眼,实则有“来头”、会“搞头”。有的身处关键岗位,有的掌握大量公共资源,有的管理大笔民生资金,本身就是易腐、多腐的“高风险地带”。一旦主观上动了贪念、客观上缺了监管,贪腐就会像野草一般疯长起来。
虽然这些贪腐官员级别不高,但其所作所为却足以令人瞠目,其犯罪金额都很大。震惊之余,更多的是反思,我们不禁要问:为何“小官”能够从“老鼠”变成“老虎”?究其原因,主要有三:其一,官德丧失。从近年来查处的违法违纪案件来看,一些干部出问题,主要不是出在才上,而是出在德上。不管是“大官小贪”还是“小官大贪”,领导干部滑向腐败的第一步往往是从生活作风开始的,是从官德出问题开始的。因此,那些走向贪污腐败的某些官员,是从道德的沦落开始走向犯罪深渊。其二,监管缺位。小官成为巨贪,监督缺失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话句话说,监管制度“牛栏关鼠”,漏洞太大。比如,“亿元股长”李华波,为何能轻而易举地卷走近亿元巨资?一个假公章,之所以越过七个管理环节,且持续数年的资金套取行动没有被发现,说明这七个管理环节的监管形同虚设。面对这个漏洞百出的“机制”,只要稍做手脚就可获巨额不义之财,让那些腐败分子想不动手都难。其三,权力失控。可以说,预防腐败有很多制度,但一些官员虽然级别不高,因手握大权,贪腐的力度和危害甚至不逊于高级别官员。这说明,缺乏制约的权力,使得这些贪腐的“小官”的权力更加“威猛无敌”,搞起腐败来如入无人之境。由此可见,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这是被反复证明的真理和定律。
对“小官贪腐”保持“零容忍”,除了制度发力还须执行给力。面对来势汹汹的“小官巨贪”、“小权滥用”等百姓身边腐败现象,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松。一定要坚持“零容忍”,不论涉及谁,不论职务高低,只要有腐败问题,都要严肃查处,绝不能养痈遗患。一是要完善反腐败体制机制,特别是要健全基层腐败案件查处机制和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二是健全网络舆情信息收集与处理机制,提高网络舆情信息的监测、搜索、收集、研判和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腐败线索。三是要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制度,对疏于监督管理,致使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或者下属发生腐败问题的领导,也要严肃追究责任。另外,还要注意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官员在腐败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越陷越深,防止小官成为大贪。
毋庸置疑,“小官贪腐”现象是政治旧生态的一道硬伤,社会要对此多份耐心和理解,国家更应该以此为戒,强效“清理门户”,强力“清淤排毒”,“治病树、拔烂树”,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管力度,坚决打破制度的藩篱与利益输送链条。(林志干)
| Copyright ©2009 www.bjwmb.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ICP 备案序号:京ICP备 06033490号 主办单位: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运行管理: 首都文明网工作组 E-Mail: webmaster@bjwmb.gov.cn Telephone number:86 - 010 - 6267057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