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干]用纪律管党才是全面从严治党
发表时间: 2016-02-23 来源: 海淀文明网

  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工作报告在总结过去工作时深刻指出,“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的前面,正是针对党内法规中纪法不分的问题提出来的。全面从严治党,要用严明的纪律管住全体党员。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是思想认识的一次飞跃,是管党治党的理念创新。”(2月23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纪律是政党的生命,决定着政党的力量。法国著名社会学家爱弥尔·涂尔干认为,纪律是维持人们保持一定关系并要求集体成员必须遵守和执行的一种行为规范或规则。它为“人性本身所需要”,也是现代政党所必备。不管是哪个国家的政党,都是用严格的纪律对其成员进行要求。我们的党也不例外,从成立之初,发展到现在的8000多万党员,都是用严明的铁规铁纪来要求党员的行为。历史事实也证明,一个政党如果不讲纪律,结局必然是分崩离析。

  毛泽东同志曾说过:“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严明的纪律始终是我们党战胜一切艰难险阻、从胜利走向胜利的坚强保证。面对日益复杂多变的形势,面对改革进入攻坚的深水期,不仅需要把党纪党规放在至关重要的位置,而且要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法律法规的前面,这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基本之策,也是为实现“四个全面”战略目标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坚持用纪律来管党治党。一方面,遵守纪律是基本的要求。任何一个人,如果不受纪律约束,不讲政治规矩,不守游戏规则,必然要遭到社会所淘汰。作为一名党员,如果不守党的规矩,不讲组织纪律,那就是对党的不忠,甚至是背叛。党员执行党的规矩和纪律,是一条最起码政治底线,不受规矩纪律约束而“脱管”,就不可能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另一方面,受纪律约束才能成为“好同志”。不想让组织管着,不愿意受纪律约束,就如同脱缰的野马,必然就会干起违法乱纪之事。一些党员之所以演变为“苍蝇”和“老虎”,演变成历史和人民的罪人,就是因为规矩纪律的防线失守,从违规违纪滑下违法深渊,就由“好同志”沦为“阶下囚”。如果党员自觉接受纪律的约束,“破纪”时能得到组织与同志的及时提醒、及时纠正,就不至于触碰法律高压线,即使算不上“好同志”,也不会沦为“阶下囚”。

  面对复杂的新形势,用严明规矩纪律管党治党,一方面是要把规矩纪律“立起来”,切实做到有纪可依,这是前提;另一方面是真正让规矩纪律“严起来”,严格执纪,这是保障。在有纪可依方面,虽然党内有了诸多规矩纪律可循,但新形势、新任务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必须根据形势发展和党的建设需要,加快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摸查、清理党纪党规,该改的改、该废的废、该立的立,确保党规党纪系统配套、务实管用。在严格执纪方面,重要的是要维护规矩纪律的尊严。孟子曰:“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严明纪律的“严明”二字,要害就在执行。执行不力,再好的纪律也会形同虚设。当前,严格执纪首先要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因为在党的全部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打头、管总的,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中必须遵守的规矩,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纪律”;“纪律不严,从严治党就无从谈起。”强调加强纪律建设,要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以实现全面从严管党治管的目标。因此,对越红线、踩雷区、走岔道的干部,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真正让不讲规矩、违反纪律的干部付出代价、不抱幻想,防止执行纪律失之过宽、失之过软、失之过晚,真正让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让规矩成为“高悬的铁戒尺”,形成震慑力,提升战斗力,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到实处。(林志干)

责任编辑: 李 泳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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